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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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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发展改革委将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学习计划和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组会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学习法治建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有关法治建设工作8次。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发挥领导领学促学作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的重点内容。9月25日的第七次集中学习中,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邀请市委党校讲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部分同志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推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此外,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发改干部上讲台”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质。推动在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小程序、信息简报、大厅LED显示屏、宣传栏、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关注“普洱普法”、“云南普法”等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宣传国家新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营造机关良好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 (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强化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办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2023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合同财政、农发行、质检等部门,组成市级检查组,对澜沧、宁洱、墨江、景东、思茅区及普洱国家粮食储备库开展粮油库存现场抽查工作,召开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提醒座谈会,发现的3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积极做好开展省级重点交叉检查各项工作,组队对文山州12个库点开展检查和省级储备粮考核工作,目前正在抓好省级重点交叉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11月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开展抽查。 (五)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活动。在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涉粮问题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工作,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视频调度会,建立完善各项长效机制,2023年以来,全市发改系统共开展警示教育4次350人(次)。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街道、进商铺、进机关等活动,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普法宣传活动。通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0·16”世界粮食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社会大力宣传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节约能源法、生态环境保护、诚信体系建设等法规政策和知识。2023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三是守好责任田,深入挂钩村普法宣传。整合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伍、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力量,到挂钩点田间地头、村组活动场所、农家书屋、农户家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针对重点人群进行普法宣讲,并向村民发放法治宣传小册子、普法读物,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增强群众敬畏法律、尊重生命意识,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六)深化“放管服”,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及时更新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完善省政务服务系统后台办理事项流程要素,完善线上线下咨询、投诉举报等渠道,为群众提供更便民的服务。二是认真落实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节再精简要求。按照“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要求,推动项目审批、核准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材料。项目审批和核准办理时限,从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压缩时间75%。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共审批了17件行政许可事项,并按要求全部录入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 (七)认真落实法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市发展改革委自2017年1月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指派蒲光举等5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市发展改革委起草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咨询法律顾问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以来,已出具35件法律意见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023年,共对14个政策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 (八)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宣传培训工作。11月15日组织市、县级有关部门开展2023年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政策培训。多次组织市、县有关部门开展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文件和做法清理工作,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自查和整改工作,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目前正在组织10县(区)、市级部门开展了2023年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 (九)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好委内干部职工的行政执法证考试工作,2023年共组织考试2次,新增加执法人员8名,同时及时做好老证换新执法证工作。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共有54名执法人员,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都已录入云南省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023年建立了市发展改革委公职律师管理办法,2名干部成功申请成为公职律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发展改革委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创新亮点不够、缺乏特色。普法手段只是常规的宣传培训、发放普法宣传册等,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亮点不够,没有特色。 二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比如对矛盾隐患的排查,对重点人群矛盾的疏导、解决问题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加强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以及执法业务实操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项目审批、核准、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并通过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信用中国(云南)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四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大力宣传发展规划、投资管理、价格、生态文明建设、能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 五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坚持重大行政措施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 六是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法制审核制度。在制定政策文件时,包括制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文件时,应更加谨慎细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避免出现违反公平竞争和法律法规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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