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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1/20260331-00001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3-31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  号: 
普洱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6-03-31   作者: 点击数: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之年。普洱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依法理财、文明理财、廉洁理财、为民理财理念,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有序开展,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握财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党组决策部署全过程及时在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通过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用法机制、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财政业务骨干培训班等方式,加强法治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引向深入,有效提升财政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建立健全财政普法工作机制,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财政工作大局,定期研究部署、督促落实,适时听取工作情况报告科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定期学习党内法规与行政法律法规,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年度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13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全会精神22相关党内法规、行政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财政事务,严格依法理财,确保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合法合规。

(三)落实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必经合法性审核,并由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签订重大经济合同和重要法律文书,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开展行政应诉等事项,均由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意见2025年进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41

二、依法履行职能,不断提升全市财政治理能力

(一)加强财税管理,提升收入质量

深化财税协同,加力统筹财政资源,建立组织税费收入常态化部门协作和共管共治工作机制,按照“财源建设、税源培育”工作要求,依托数字技术赋能财源管理,实现政务大数据在普洱市财源建设领域的融合应用。坚持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努力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服务。2025年全市共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5,70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其中实现税收入360,609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7.6%,税收占比较上年提升14.6%,收入结构显著优化。

(二)深化财政改革,保障重点支出

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先后制定我市卫生、教育、科技、公共文化、交通运输、生态、自然资源、应急救援、国防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对市级重点项目资金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领域投入,切实保障惠民实事支出,2025年全市民生支出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按照经费保障级次结合各级财力情况,支持保障有关法治建设经费需求和加强司法执法等法治建设工作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普法宣传支出372万元、公共法律服务支出400万元、法治建设支出123万元。

(三)履行财政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全面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建立财税部门联动调度会商机制,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维护国家的财经秩序和税法的公平公正。组织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专项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监督效能,规范、整顿行业秩序,推动营造诚信经营和崇法守信的市场生态。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效能

(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梳理市财政局行政职权624强化内控制度执行,修订完善机关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监督和制约。组织开展列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分别对行政事业性单位、地方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各1户开展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事前通知公示、事中检查公示、事后结果公示。积极配合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行政职权等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共享、公开。认真贯彻《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亮证执法制度,全面推“扫码入企”机制。根据依法治市办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两违四乱”问题纠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持续推进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在线学习、参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用法机制,制定党组年度学法计划,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督促局内执法人员完成规定学法任务和学时,组织法治机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能力提升培训举办基层党员暨党务干部培训班、全市财政业务骨干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单位内控体系建设、政府采购政策、财政干部行政行为规范与执法实务等内容纳入学习课程邀请法律专家开展专题辅导培训组织财政干部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有效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动态开展执法证清理,截至2025年底,全局持证行政执法人员67名,其中,当年经考试领取行政执法证11。积极向省财政厅推送财政法治人才,20251名市级财政干部入选省财政法治人才库

三、加强宣传培训,落实普法责任助推法治建设

多形式开展传活动

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等活动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点、发布风险提示、显著位置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普洱融媒”“普洱财政”等媒介,广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邀请律师向机关干部提供民事法律专场咨询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加强民法典知识宣传。开展新修改会计法宣讲培训,全市1500余人参与培训,有效提高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精准对象组织普法宣传

通过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召开培训会、工作布置会等形式,针对财会人员、考生深入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发挥基层网格员在普法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等法治宣传工作,提高宣传覆盖面。以大学生、老年人群体为对象开展普法服务,到普洱学院、市老年大学举办防范非法金融知识专题宣讲。充分利用驻村工作队的驻村优势,挂钩帮扶群众普及国家安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等知识,并结合农村生活实际,围绕婚姻家庭、土地承包、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宣传,帮助挂钩帮扶村培养“法律明白人”,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多种形式结合,不断健全财政法治监督体系

(一)主动接受各类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参与专题视察、调研和调查,配合做好对政府预算审查和监管等工作,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市财政局主办件的代表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配合审计部门开展预算执行、政府债务等专项审计,督促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相关政策文件、提案议案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舆论关切。2025年政府网站财政栏目发布信息39条,依申请公开答复26件。

(二)加强财会监督力度

高位组建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税务等监督贯通融合,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围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通过抓实问题整改和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三)积极化解争议纠纷

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部门权责清单中预留投诉电话地址、科室名称等相关信息局办公室专人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将政府采购、非法集资等投诉办理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业务科室,确保投诉信访渠道畅通。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处理投诉事项建立投诉处理回访机制和工作台账,时报送相关情况2025年共受理政府采购投诉8起。其中撤回5起,处理3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2025普洱市财政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运用法治手段破解税源培育、债务化解等复杂财政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问题。下一步,普洱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抓好财政法治建设,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践行改革目标,推动财政法治建设纵深发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财政改革中心任务,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财政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法治建设相统一,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三是强化监督约束,不断提升财政法治建设成效。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综合运用案卷评查、风险提示等方式,对行政执法事项开展经常性监督,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增强普法宣传教育质效。严格落实财政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局领导班子会前和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工作机制,开展财政特色法治教育活动,聚焦用财管财理财急需必备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推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



普洱市财政局

202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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