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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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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林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普洱市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1—2025年)》《普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以及《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等机制,常态化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二是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三是贯彻落实普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5年度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1次,党组会议会前学法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学法8次。 (二)深化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林草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时向社会公开。二是落实“述法”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三是有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考试,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全市林草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林草局、市司法局组织的线上培训,全员完成培训并通过考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思茅区人民法院现场沉浸式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1次,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心理防线;组织全市林草系统行政执法培训,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及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解析、民法典、保密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等内容进行培训,市林草局全体执法人员及县(区)执法人员参训。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深入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出台前的必要条件,严格落实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审查,经清理,市林草局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及做法。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班子成员参加普洱市领导干部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1次。三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让法律顾问参与到日常行政决策、合同签订、政府采购投诉及行政处罚专项等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中,对各类法律文书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及法律风险进行事前评估,保障市林草局工作合法规范运行。四是公职律师设立情况。争取到公职律师编制1个,通过公开遴选,录用持“A证”公职律师1名。 (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梳理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善6类213项部门权责清单。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示执法信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规定配备执法记录设备,实现执法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明确审核部门、范围内容、审核程序及责任,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积极争取专业支持,对疑难争议问题适时向专家、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进行咨询,提升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法制审核部门与林业行政执法承办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以及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确保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公开。目前市林草局共有51人获得行政执法证,本年度因执法人员退休等原因,清理行政执法证6个。三是制定《普洱市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方案》,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森林草原督查发现案件为查处整改重点,结合巡视、巡察、审计、生态环保督察、国土整治涉林涉草移交案件,以及日常监管、舆情反映、群众信访举报等发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快查处2024年以来各类毁林毁草案件,集中打击毁林开垦、盗伐滥伐林木、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同时,对2024年林草执法工作自查成果数据(森林草原督查图斑)进行全面复核,对佐证材料不充分,弄虚作假等将林(草)地违规认定为非林(草)地情况进行反馈,逐级申请修改完善自查成果数据(佐证)后,各县(区)对违法违规案件依法查处整改到位。2025年9月5日,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召开全市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推进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再安排,进一步分析原因,工作责任再压实,确保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破解被国家督办、省级约谈问责、限批项目使用林地、年度林长制考核被扣分、环保督察整改等诸多风险,同时,安排部署疑似“蚕食”林草地图斑核实任务,下达县(区)核查整改疑似图斑1615个,聚焦问题多发、频发重点区域,对生态破坏严重、打擦边球搞变通、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毁林毁草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真抓真管,敢于亮剑、狠抓典型,既查案又查人,形成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守护生态安全底线。全面回收林(草)资源运用挂牌督办、媒体曝光、警示约谈、强制执行等综合手段,推动各地依法依规回收被破坏的林地和草地资源。严格按照国土绿化等相关标准和规定,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恢复林草生产条件和林草植被。2025年,共查处整改2024年度森林督查案件136起,查处整改到位率100%;排查新增毁林(草)案件96起,查处整改到位93起,查处整改到位率96.88%;行政罚款137.3531万元,移交刑事案件26起,回收林(草)地起面积298.74亩,恢复森林植被面积330.81亩。四是制定《普洱市林草资源监督管理问题整改方案》,组织开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云南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通报的林草资源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紧紧围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云南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通报的林草资源监督发现问题,针对发现的主要问题,逐项细化、量化、实化整改目标任务与具体措施,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主体、配合单位、完成时限。以整改工作推动全市上下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显著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全市林草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五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普洱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林草系统案卷评查工作,配合江城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开展202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本次评查覆盖市、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抽取行政许可案卷3件、行政处罚案卷5件,经评查小组严格审查,共评出优秀卷宗8卷,其中报送市司法局评查的2件行政许可案卷均获优秀评价。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协作,办理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件。六是制定市林草局抽查事项清单,动态更新监管对象库与执法人员信息库;落实《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对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要求;完成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检查2项。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律法规精准落地见效。一是认真落实法治宣传工作责任。制定《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按照“聚焦主题、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督促指导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普法活动。二是常态化开展行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搭建线上线下普法平台,按照普法日历要求,开展专题普法宣传10余次,森林防火“五个一”进校园活动360多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产品5000余份,粘贴防火案例海报1479份。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主题宣传日,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市林草局制作普法作品2件,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林草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六)强化行政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对政府网站和“普洱林草”微信公众号信息内容采集、编辑、审核、校对、发布、转载等全过程把关。2025年,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信息638条,其中: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征收、征用林地审核148条,草原征占用审批8条,临时占用林地审批19条,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延期公示14条,永久使用林地延期19条,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5条,进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审批6条,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7条,林木采伐许可证394条,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条件相关事项17条,行政检查事项1条。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群众诉求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处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投诉件1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未发生无理由退单及重办情况;所有工单均通过书面形式在12345系统完成回复,办结工单填写规范,诉求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均达100%,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三是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不断健全评价结果与考核挂钩机制,强化服务差评整改落实,加强评价数据分析应用,有效推进以评促改、以评优服。市林草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件满意度好评率达到100%。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除涉密内容外均可实现网上办理,全程网办率达100%;二是推行政务服务“承诺办”,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具体为:实行告知承诺2项,优化审批服务2项。三是推行将人工商品用材林采伐审批办证权限委托各乡镇林业服务中心执行,简化办理程序,逐步实现人工商品用材林采伐申请、审核、设计、审批、发证流程都在各乡镇一站式受理办结,让群众办证更加方便更加快捷,积极推行线上线下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在符合林木采伐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林地上的人工用材林蓄积不超过5亩或者30立方米的,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四是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将政务服务事项平均办件时限缩至5个工作日内,制作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材料“一次性告知单”,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五是规范窗口服务行为,积极推进“受审分离”,与市政务服务局签订受理事项委托书,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事项44项(含办理项),推行“首席代表”制度,对即办件首席代表可当场作出决定。六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监管的通知》,严格执行采伐设计现地调查、审批现地核查、迹地更新现地验收“三条硬措施”,围绕林木采伐全流程管理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七是与自然资源部门协同开展建设项目用地用林联动审批试点工作,提升政府行政效能,通过将景东县、景谷县的三个建设项目纳入试点任务,部门服务能力和意识得到增强,实现用地用林要素保障“只跑一次”“一个口进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了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效能,为今后用地用林联动审批探索了路径。2025年,办理用地用林联动审批项目2个。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市林草局虽然在法治建设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治工作开展不平衡。局内各科室之间协调运转不够顺畅,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资料归集共享机制有待完善,导致部分法治建设工作相对滞后。二是林草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县(区)、乡(镇)林草执法人员都是林草内部调整使用,调整频繁,执法队伍力量严重不足,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人员结构老龄化严重,且基层林草部门工作任务繁杂、工作压力大,办案技术力量不足,缺乏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模板,办案质量不高,基层林草部门基础设施、办公条件比较差,缺经费、缺车辆、缺办案器材、缺办公设施的问题比较突出,与林业行政执法范围广、成本高、难度大、任务重形成了鲜明的反差,部分案件鉴定费用远远高于罚款金额,制约了林草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三是执法体制机制衔接存在不畅问题。执法队伍人事权与业务权分离,执法队伍管理体制不顺,执法人员人事、财政权属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指导由林草局负责,易引发工作推诿扯皮问题;“行刑衔接”机制运行不畅,公安机关仅接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对涉林违法问题线索未建立有效接收、移送机制,线索处置衔接脱节。四是执法监管难以统筹兼顾。机构改革后,随着职能职责任务增加,林草资源监管任务加大,相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紧密,法律法规政策之间缺乏有效衔接,执法监管难度大,林草资源保护管理面临巨大的压力。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思想建设,注重法治教育。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上求实效。同时以增强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文化为着力点,在林草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林草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对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2026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科学系统地谋划好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坚持和完善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林草法治建设。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作用,结合采取班子成员讲党课、邀请专家授课、推荐干部职工讲课等方式,为干部职工学习、交流、提升搭建平台,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建立长效的培训机制,确保执法人员能够持续接受专业培训和指导,加强对现有人员法治能力培训轮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持证率,加强林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监管体制,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对县(区)、乡(镇)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厘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边界,加强审批、监管和执法之间的协调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落实监管职责,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合力,实现全市林草系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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