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审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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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3年,普洱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普洱市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普洱市审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化学习教育,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切实把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的部署安排,转化为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和生动实践,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生根。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其它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发挥表率作用。二是适时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推动法治工作全方位、全覆盖培训轮训,引导全体审计干部加强常态化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加强推动审计法治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将法治思维贯穿审计全过程,全面推进依法审计,在审计实践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同时市审计局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与县(区)审计局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局党组集中领导、单位主要领导高位推动、分管领导具体主抓、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相关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市审计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对重要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审计法治保障。三是强化党建引领,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市审计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强党建促业务、强党性创业绩,积极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坚持党建与业务靶心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不断拓展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的内涵,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针对审计人员外出审计时间长、人员相对分散的实际,积极探索“党建+”教育管理模式,把党支部建在审计组上,将党建和业务融为一整体、拧成一根绳、聚成一股劲,让临时党支部责任“不临时”。推行“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党建模式。制定《普洱市审计机关审计现场临时党组织管理制度》,把党组织设在审计组、建在审计一线,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一起谋划、一体推进,实现审计业务开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一年来在审计组中设立临时党支部3个,有效发挥“两个作用”。 (二)聚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审计法治建设。普洱市审计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的工作安排,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审计法治建设。一是按时报送并公开发布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情况。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普洱市审计局始终把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工作、民生项目列为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做好审前调查,突出重点审计内容、优化配置审计资源。领导干部深入一线解决问题,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做强审计质量管控工作,将审理工作前置,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制定和完善了《普洱市审计机关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等业务管理制度;中共普洱市委审计委员会参照省级发文范围对《云南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和结果认定办法(试行)》进行转发并提出贯彻意见,市审计局转发了《云南省审计机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有效促进审计工作规范开展,审计质量提升。三是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和程序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市委审计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完善审计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审计事项和审计报告等结果文书审核、复核、审理及审议工作机制,对每一份审计结果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务信息、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四是推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部门的贯通协作。积极抽调审计骨干力量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巡视机构开展巡视或办理案件等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主管部门等有权机关处理。 (三)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审计依法行政水平。普洱市审计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紧扣中央、省、市重点工作开展审计监督,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科学合理安排审计力量,依法、全面、规范、高效开展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推动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六个聚焦”要求,统筹抓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落地落实,切实将研究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坚持以党内监督为统领,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配合推动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统计、财会“五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在实际工作中的有效运用。2023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119项,收缴财政资金1873万元,审计移送案件线索43件35人,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21件35人;审计干部参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专项工作46人次。 (四)积极开展守法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普洱市审计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以收看收听法治讲座、邀请专家授课、下沉一线宣讲及运用新媒体等方式拓宽法治宣传覆盖面,多举措普法宣法,营造良好审计法治环境。一是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等重点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坚持审计监督过程全程普法,助力审计主业顺利开展。普洱市审计局坚持普法工作与依法审计相结合,突出工作特点,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计组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整改等审计工作全过程。在审计进点会上,向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强化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在审计现场和交换审计意见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充分释法说理,促进被审计单位和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精准掌握;在审计整改过程中,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保障审计普法工作落地落实,有成果、有效果。同时运用媒体宣传,开通了“普洱审计”微信公众号,扩大舆论正面影响效应,讲好“审计故事”,传播审计正能量,唱响舆论宣传工作主旋律;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公益服务活动7次。单位普法工作者结合扶贫工作在墨江县团山村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宣讲活动6次、法律知识竞答比赛1次,受众2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小册子150余本;制作微视频、微动漫3个报送司法局和省审计厅;《普洱纪检监察网》转载刊发《自认“生财有道”年轻会计坠入贪欲泥潭——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会计李某某案》、《市审计局:“巡审联动”增合力 彰显“1+1>2”叠加效应》等以案释法审计案例和信息各1篇。二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按要求落实评议工作。结合审计工作,认真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把法治文化宣传与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结合起来,将依法审计与依法治理工作有机结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多举措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系列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市审计局组织思茅区审计局和法律顾问联合参加了市级相关单位活动,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宣传资料100余册,过往群众纷纷驻足了解,就审计监督方面法律法规和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审计人员在现场进行耐心讲解,受到现场群众的欢迎;其他9个县级审计机关均与司法、统计、民政、法院、组织部等单位联合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宣读讲解、张贴宣传幅的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思维、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促进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营造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提升了审计人员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意识,深化法治学习、依法审计能力。四是依法审计,规范执法全过程。市审计局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范要求在送达审计通知书时直接列明审计人员及执法证件,全过程“亮证执法”;完善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审计取证资料,严格依法审计。五是丰富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利用党员大会、局务会及职工会会议等对单位职工进行集中传达学习;利用在线学法、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微信群、QQ群等媒介,在线上开展学习讨论和转发宣传;在机关室外公共区域设置平安法治宣传专栏,设置学习《审计法》宣传栏,不定期更换内容,并通过电子显示屏发布法律法规宣传标语,通过“普洱审计”微信公众号等刊载发布法治相关信息;利用干部培训学习机会,专门安排相应的课程量以及其他可以利用的机会和平台,广泛宣传学习宪法,特别是新修订的内容,形成全体审计干部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普洱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紧扣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带头组织学习,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审计执法监督工作。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审计法治建设。普洱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和加强党组对审计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多次听取审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党组议事日程,法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支持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能力水平,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同步部署推进,并按要求组织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将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报告。 (三)组织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局党组坚持普法工作与依法审计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组织专家学者和审计干部学习宣传新修订审计法、保密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有效加强自身监督,广泛接受各类监督。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采取审计质量考核、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及案例培训、业务培训、行政执法培训等措施和办法,增强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坚持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审计质量考核工作,广大审计干部通过培训,业务能力及执法水平均得到很好的提升,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民主监督。严格履行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全面反映过去一年审计工作成果,依据法定程序将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年度审计整改报告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普洱市审计局扎实抓好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审计工作的意识还需加强。部分审计人员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需求还不够精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重视还需强化,运用法治思维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意识仍需提升。二是审计法治宣传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开展普法宣传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多样,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新进年轻干部较多,审计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的情况较为突出,单位内部法律人才较少,亟待加强审计法治队伍建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着力在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法治意识培养和审计执法质量上狠下功夫,以依法守法护航审计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提高审计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审计发现问题的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使法治工作贯穿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审计监督工作。 (三)更加高效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锚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审计主责主业,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做实研究型审计,持续加大对重大项目、重大战略、重大举措落实落地情况的审计力度,发挥审计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反腐治乱作用。 (四)着力推进高素质审计法治队伍建设。持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的“立身立业立信”重要要求,持续加大法治人才培养,为审计法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基础保障。 普洱市审计局 2024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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