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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9/20260227-00004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2-27
 主题词: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普洱市水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6-02-27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共普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普治市办〔2022〕15号)要求,现将普洱市水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关键少数”学法走实走深

水务局党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水利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带动水利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听取各科室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工作情况汇报,开展纪法专题学习会,主要领导分享学习心得体会,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强化党内法规制度落地执行。主持研究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和招标投标法等与水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执法工作座谈会,加强全市水务系统法治建设。市水务局严格按照《云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5年版)》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制定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本年度市水务局没有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的行为。

(二)持续推进水利依法行政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公开制度,持续加强议事决策会议管理,将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党组会、局务会审议重要事项前置条件,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处理涉法问题、制定内控制度及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市水务局2025年度未制发规范性文件、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件、研究重要事宜征询法律顾问意见书53件,有效保障决策合法、合规。

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和普洱河湖公众号发布普洱市水务局关于公开征集涉企水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并及时对已公开信息进行规范清理。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建设和推广使用,认真做好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安全公开,该保守的秘密坚决守住。截至2025年底,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发布信息14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2656条,回复网民留言21条。

积极防范和化解水事纠纷。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做好行政调解,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三调”联动,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接待工作。全年处理信访工作20项,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三)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水务局持续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坚持所有涉企行政检查均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和“综合查一次”方式开展,切实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普洱市水务局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政策,2025年度共发布抽查任务5条、涉及抽查对象12个,2025年度制定的抽查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市水务局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化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非禁即入”的政策措施。

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其中: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行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全面推广。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其中市水务局涉及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已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动态更新,2025年度共办理16件。

采取多种形式对涉及水利领域的“六上”企业进行走访,全面了解企业项目需求,走访总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水利在建投资项目25个,规模以上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8户。

(四)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市水务局持续整合精简规范执法队伍,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推动执法端口前移、执法重心下移,稳步下放执法权限。一是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实务培训、执证上岗,市水务局共有62人通过培训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完成“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的推广使用,九县一区和市水务局全部完成平台使用要求。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普洱市各县区水务局自2025年4月1日按照分级评查的要求各自开展评查后共反馈评查案卷49件,其中行政许可44件,行政处罚5件,优秀23件,合格26件。三是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持续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的“综合查一次”联动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四是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派出守边治理人员1名,派出驻村工作人员6名,分领域梳理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加大网络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五)多措并举开展水利普法教育

市水务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按照《2026年度普洱市普法日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开展普法宣传学习。一是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及网络答题活动。二是强化以案释法,采取网上观看或现场旁听的形式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于2025年7月在思茅区人民法院参加庭审警示教育,全年多次召开党组会学习典型案例并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三是创新普法形式,积极参加普法微视频微动漫比赛,利用人工智能制作普法微动漫,并于2025年11月在普洱河湖长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动漫。

(六)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市水务局认真完善修订了部门权责清单,做到了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规范统一。一是市水务局持续推行分级分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部门所涉及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3项、行政处罚98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检查26项和用水计划核定1项全部上线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的要求,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的便民化审批服务。二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巩固“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水文监测”等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巡查761次,召开联席会议281次,保持对打击破坏河(湖)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2025年开展涉水行政执法45件,水利部下发涉及普洱市疑似问题图斑共计227个,已全部完成图斑复核,认定问题3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开展河湖库地物遥感图斑“回头看”核查1912个,已全部完成核查;集中开展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6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5个,剩余1个问题正按时序进度整治。三是强力推进水利项目安全生产。持续开展普洱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切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河湖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侵占河湖、违法采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水旱灾害防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河道防汛联合响应责任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严厉打击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救灾设备等影响灾害防御的行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抓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机制,持续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达标创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色亮点

(一)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强普法宣传。本年度市水务局依托普洱河湖长微信公众号筛选、转发刊登7件具有典型意义的水行政执法案件案例为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交流借鉴学习提供便利。

(二) 用“1234”模式管理河道采砂。通过一部立法(《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二个文本(河道采砂规划、采砂实施方案)、三项机制(公平竞争、“河(湖)长+”、退出采砂点验收)、四个责任(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现场监管、执法、普法)推动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

(三)强化监督执法力度。2025年,普洱市水务局对某项目建设单位涉嫌存在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变”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处罚金36万元。通过“部门聚力+法务指导+司法联动+行业参与”四联动全面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并对此类违法行为起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作用。

三、存在问题

一是市水务局作为行业行政执法部门,对法治工作研究还不够深入,系统性学法、用法、执法的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市水务局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力量散弱,部门承担的具体执法责权散落在内设机关科室职责中,各科室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综合素养参差不齐。三是市水务局直接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不多,行政执法人员的实战经验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市水务局党组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依法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持之以恒推进市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法治培训相融合,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及职工法治思维及法律知识储备和依法处理问题能力,圆满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提出的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三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做好普法、保密、维稳、安全生产及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为市水务局顺利开展法治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五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努力搭建起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系统性法治思维。六是解决市水务局长期没有配备公职律师的短板,继续安排符合报考条件的青年干部参加全国统一的法律执业资格考试,补足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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