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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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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交人便〔2025〕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文件要求,抓好2025年度交通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同时,就全市2025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条件及评审时间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2号)规定,普洱市市直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交通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可申报普洱市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普洱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交通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可申报普洱市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 县乡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规定申报;民营企业、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71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规定申报;高技能人才人员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等级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35号)规定申报。 申报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履职年限和累计计算年限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评审时间。2025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时间为2025年8月。 二、申报方式、申报时间、申报地点 2025年度职称评审采取线下申报方式,受理申报评审材料起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11日(工作日受理8:00—12:00,14:30—18:00),逾期将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东路29号市交通运输局机 关党委(人事科)。联系人:刘铱银,联系电话:0879-2144638。 三、申报程序 (一)市级单位所属人员: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交通运输局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县(区)所属人员: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交通运输局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后,由所在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核推荐;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在单位注册地申报推荐,经所在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指定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申报。 (四)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取评聘分开方式。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请按照《评审表》填表说明规范填报,使用A3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后中缝装订,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单位盖章处一页为封底。 表格上须贴近期小一寸照片。评审表内容不能涂改,填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用人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附件3)1份、扫描件1份。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当天不算,从发布公告的次日起算)。公示期无异议的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公示情况说明》一并向上级部门报送推荐。 3.《承诺书》(附件4)一式1份。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5)1份,牢固粘贴于资料袋正面;《普洱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表》(需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两者信息必须确保一致,纸质版需要申报人签字并按手印),此表填写信息关系到后续电子证书生成,请申报者务必核实核准,用人单位切实担起审核责任,后续电子证书信息因申报者填写此表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报者本人承担。 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表》(附件6)原件1份。 6.《委托评审函》(附件7)1份(只针对从事专业属于云人社发〔2021〕32号文件明确范围的但不在普洱市交通工程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内的,拟向普洱市交通工程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材料的,需开具委托函,并请提前与我们联系)。 7.《普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附件8)或 《普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9)1份。 8.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现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表等,聘任材料需体现起止时间);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能证明用人单位性质及申报人与用人单位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材料及派遣协议(可只提供派遣工作性质内容页及协议首尾页)。所有提供材料均需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并签署审核经办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 9.业绩和学术成果材料。履现专业技术职称期间取得的业绩和学术成果、所获奖项、研究成果(需提供封面、目录,并注明代表作,代表作请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文档名使用“标题 +姓名”格式)、著作等各ー份。原则上每份复印材料均需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 10.电子照片1张。要求: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为 4.5:7-6:7,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IMB,格式为JPG,照片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jpg”(如:张三532543199912130011.jpg,姓名与身份证号之间不留空格)。 11.2025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12.具体承办单位(部门)报送材料需提供《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1)纸质、电子版各1份,报送加盖公章纸质1份,电子版用U盘提交。 (二)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 申报人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评审ー个职称。申报人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2.申报人所在单位(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要按规定将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审核和公示的, 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确认。用人单位存在放纵、 包庇或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3.各级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全不全”。对不齐全、不规范的审核材料,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留足补充更正时间。 4.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云南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等文件,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负主要审核责任,对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材料,及时退回下级审核单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自由职业申报者履行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职责。 5.中央驻滇单位或省外单位申报人员,须由中央驻滇单位上级人事部门或所在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其评审材料。 6.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有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的,视为弄虚作假。 7.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被一次性告知推荐单位或申报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后,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8.涉及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文件,可通过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站中政策文件模块进行查阅。 (三)材料清退 1.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其余材料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的清退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9月30日(工作日受理),请各单位及时到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东路29号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人事科)领取清退材料,逾期不领后果自负。 五、评审结果公示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将在“普洱市人民政府”(http://www.puershi.gov.cn/)的“通知公告”和“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平台”(hrss.yn.gov.cn/)的“职称工作”栏目上进行公示。 (二)评审通过人员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要求,从2023年4月1日起专业技术人员经实名注册登录后,在平台首页选择“证书下载”,下载本人取得的职称电子证书。 附件:1. 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 4.承诺书 5.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普洱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表 6.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表 7.委托评审函 8.普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9.普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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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9.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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