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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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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贯穿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全过程,为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落实法治政府保障成效。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综合科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健全领导机制。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在党组会上对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三是注重统筹谋划。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入工作总体布局,实现普法任务与部门职能同谋划、同落实。紧密结合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印发了《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普法工作计划》,确保普法工作方向明确、措施具体、有序开展。四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重点内容,2025年,共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五是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强化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理论学习系统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等常态化学习体系。2025年,累计组织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9次,灵活运用以会代训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学习4次,开展案例警示教育6次。六是开展案件旁听庭审。组织干部职工赴思茅区人民法院就危险驾驶案件开展旁听庭审1次,让干部职工“零距离”接触司法实践,直观理解法律条文在具体案件中的运用。 (二)完善制度体系,筑牢依法行政根基。聚焦依法行政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内部制度规范。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清理的全流程管理,确保文件合法有效。2025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2件。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了《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试行)》,对涉及重大政策调整事项,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三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权责法定、公开透明原则,动态调整报送权责清单,继续明确1项行政处罚事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根据职能职责及工作实际,结合与住房公积金事业、房地产行业相关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梳理并形成轮训计划,并及时报送轮训工作情况报告。2025年开展业务培训3次、业务大比拼3次,业务知识测试2次,2名科级干部参加普洱市乡科级正职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修班,1名处级干部参加普洱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修班,3名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执法专题),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能力。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高质量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完成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注册工作,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均注册获取账号密码,以信息化手段推动执法行为规范化、透明化。二是探索推进执法实践。针对住房公积金缴存领域的违法行为,在全面调查取证、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程序应用,对少数经催告仍拒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2025年,共发出《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2份。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全系统53名持行政执法证件干部职工参加普洱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线上课程(2025年),学习内容覆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法治政府建设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基层执法与综合执法中行政处罚法实施难点解析、新媒体时代的执法环境与危机管理、行政裁量基准适用以及各专业行政执法知识重点等内容,全体人员均完成21学时学习。四是认真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要求,重点做好事前公开,在云南省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相关网站公示了执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优化政务服务,打造阳光法治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普洱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普洱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窗口等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2025年,共公开及转载信息774条。二是优化办事流程。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优服务”,多项提取、贷款业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和“一次办结”,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2025年,共出台惠民政策23项。三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5年,完成民革普洱市支部《关于警惕和防止不良房产中介机构协助、组织住房公积金缴存者骗提住房公积金的提案》(第05040085号)答复。四是精准回应群众诉求。畅通12345热线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群众诉求。2025年,共收到12345热线表扬1次、咨询13次、投诉31次,均已办结。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宣传深度融入管理服务全过程。一是深化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公积金政策、服务进缴存单位、基层一线、灵活就业人员”活动600余家(次),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社区、楼盘开展政策宣讲和法治宣传40余场次,发放政策宣传资料8000余份。二是创新宣传形式。综合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发布“普洱住房公积金小剧场”8条,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及“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题宣传活动5次,“12·4”宪法宣传日开展线下法治宣传1次。三是助力基层治理。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织驻村工作队入户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酗酒成瘾人群、刑释解教人员三类人群开展普法工作1次。四是设置政策法规宣传专栏。在普洱市人民政府部门栏目、普洱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普洱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设置政策法规专栏,2025年刊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48条。五是加强关切回应。与市融媒体中心开展政策宣传合作,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定期做客普洱综合广播FM93.1《为人民服务》“在线访谈”节目,围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解读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信贷政策并在线解答热点问题,2025年,共录制发布24期。 (六)加强风险防控,保障资金运行安全。强化法治手段在风险防控中的应用,防范化解住房公积金领域风险。一是健全贷款逾期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逾期贷款台账管理,综合运用电话、上门、函告、法律等手段进行催收。对于长期恶意逾期、催收困难的贷款,坚决依法提起诉讼。2025年,通过司法途径成功收回逾期贷款44笔,本息合计约115.97万元,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以下。二是强化内部风险排查。定期开展政策执行合规性检查和业务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业务操作合法合规。三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按时保质向省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和报送住房公积金领域信用信息,2025年,报送数据达172万条,合规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素养有待深化。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仍需加强,学习的系统性和转化效果有待提升。二是执法机制尚不健全。“不投诉不查处”的被动执法现象依然存在,执法主动性不足;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不畅,信息共享不足;执法标准与裁量尺度在不同州市间存在差异,统一性有待加强。三是执法威慑力不足。对应建未建、应缴未缴单位的执法工作推进难度大,虽然条例规定对缴存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但缺少行之有效的执行机制,面对众多企业,处罚谁,强制执行谁,法不责众成了难题。四是专业人才支撑乏力。既精通公积金核心业务又具备扎实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短缺,制约了执法效能和普法宣传的专业化、精准化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并切实转化为推动公积金事业法治化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和改革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合法性审核,进一步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三)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配强执法力量,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形式与内容。积极探索并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争取在查处住房公积金违法案件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 (四)创新优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丰富普法载体,创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产品。聚焦归集扩面、风险防范等重点工作,开展靶向性普法,提升普法实效。 (五)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畅通缴存单位与缴存人维权渠道,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内部审计和合规检查,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六)全面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等部门的工作要求。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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