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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6/20260109-00001  公开目录:  其他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1-09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延长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期限的公告
2026-01-09   作者: 点击数: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洱市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了《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公告》。该公告发布后,得到了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积极关注与响应。为持续做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后半篇文章”,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现将本次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征集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包括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未依法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收费项目不合法等问题;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不适格、未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罚款、未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随意罚款、一律顶格罚款、滥用执法权或自由裁量权以罚代管等问题;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主体实施行政检查、超越法定范围实施行政检查、未持法定证件实施行政检查、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超范围、超期限等违法查封问题。

(二)违规异地执法:超越法定职权、违规异地执法问题。

(三)趋利性执法:将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直接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将考核考评结果与案件办理或者罚款收入挂钩、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直接收缴罚款,以及利用行政执法职权刁难企业、吃拿卡要、谋取利益、摊派费用等问题。

(四)纪风不严:对待群众冷横硬推、办事拖沓、故意刁难,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态度野蛮恶劣、执法用语不文明,工作期间迟到早退、喝酒、打牌、玩手机,着装不规范、内务杂乱,精神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等情形。

(五)担当不力:只办“简单案”“机械案”,忽视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对从业人员缺乏柔性执法措施,对群众投诉举报不及时受理、处理,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漠视不理、敷衍塞责等情形。

(六)吃拿卡要: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好处费默许纵容违法行为、开具“罚款月票”私放违法车船,与中介勾结、分赃吃回扣,敲诈勒索强收“买路钱”,隐匿、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没财物等情形。

(七)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向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违法行为,违法篡改、贩卖执法数据,执法车船私用等情形。

(八)权钱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经商办企业、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充当“黑驾校”、超限超载泥头车、非法采砂船保护伞等情形。

二、举报方式

针对以上八个方面问题,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反映:

(一)电话

1.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

2.普洱市交通运输局:0879-2120953;

3.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879-2308622。

(二)信函

通信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东路29号,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普洱市思茅区鱼水路8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科。

(三)电子邮件

电子邮箱:pesjtjfgk@163.com

三、其他事项

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情况。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督办核查,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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