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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4/20260227-00001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2-27
 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6-02-27   作者: 点击数:  

2025年度,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紧扣“改、统、治、护、谋、提”6字主线,以规范执政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推进美丽普洱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过程、各环节。一是扛实法治建设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切实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3次,研究年度工作要点,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深化理论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会前学法及干部职工年度学习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党组3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重要指示批示;利用新媒体平台组织干部职工网上学法、法治讲座、执法培训等活动20余场次,全体干部职工每年人均学法时长超过60小时,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发布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信息(或稿件)50余条(篇),《普洱以“六字主线”为抓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干部队伍能力与水平双提升》、《普洱市江城县开展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一案双查工作》等多篇稿件被生态环境部和省厅转载。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

立足普洱生态环境保护实际,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行为运行。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制定印发《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案件审查委员会主要职责、审查内容和范围,以及市局分局工作程序,促进执法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出台《普洱市企业等经营主体生态环境保护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主动指导和规范全市企业等经营主体生态环境合规管理,强化企业环保意识和主体责任落实,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二是严格落实集体会审制度。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市县两级建立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全系统案件质量由执法支队负责专业预审,市局法宣科做好法制审核,有效推动了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全年开展案件评查4次,案件质量排名从2024年的全省第13位跃升至第2位,3件案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同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由市局案审委审议决定,全年召开重大执法案件案审会5次,先后对普洱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反在线监测设施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等5件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决定,约谈企业2家。三是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年未越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聘请专业性法律顾问,对本单位起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措施开展合法性审核,确保文件合法合规、切实可行。

三、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助力生态环境执法提质增效。一是全面推动执法规范化。印发《普洱市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自查整改问题7条;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稽查,对4个县进行谈话提醒;制定2025年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及检查计划并按要求公开严格落实“扫码入企”要求,合并检查102次;会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131次。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执法工作。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检查621家次,处理其他未纳入“双随机”监管事项1078家次,全年立案查处案件47件,其中一般行政处罚案件43件,罚款490.566万元,办理赔偿案件28件;完成企业在线监控设备排查整改和专项提升工作,核查在线监控超标、异常线索63条,通过平台向156家企业推送预警信息1900条;开展2025年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出动321人次检查企业140家;开展思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检查,反馈94个涉水点位问题,已完成整改59个;巡查思茅河及8条支流河道发现的29个污水直排或溢流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发现涉嫌环境违法企业9家,立案查处4家,责令停业整改5家;联合市公安局开展全市环评造假专案调查打击专项行动,对近5年分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开展全覆盖梳理排查,累计排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921份,核查省级推送环评文件线索54条,向公安机关移交环评造假中介线索2条。三是加强风险排查整治。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林业加工行业重点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等多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780余人次,排查企业793家次,发现问题947个,已完成整改873个;下达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决定书19份,提醒函2份;完成全市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一河一策一图”质量现场核查。四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市级执法专家库,选派6批次人员参加国家、省级监督帮扶,组织开展市级执法能力培训和比武竞赛,执法实战练兵排名从2024年的全省第12位提升至第6位。

四、优化法治服务,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将法治建设与助企法治深度融合,以法治化手段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生态助企服务。联合普洱市融媒体中心录制普法公益广告,通过民营企业座谈会对规范涉企检查及柔性执法进行普法宣讲,实现执法监管与普法服务同频共振推进“送法入企”735家次。二是大幅压缩环评、排污许可等审批时限。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24、12个工作日,仅为法定时限的40%;重点管理排污许可审批提速33%,辐射安全许可审批提速35%。三是全面推行审批“三公开”。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网推行审批要件、流程、结果“三公开”,85%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四是创新“1+N”政策组合包与重大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修订环评、排污许可及辐射安全许可审批管理规定,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清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5条措施,制定“1+N”政策组合包,实现重大项目“前期服务+过程指导+后期执法监管”全过程闭环管理。全年发放156份审批服务单,推动黄草坝水库环评获生态环境部批复,审批备案项目环评427个186.13亿元,56个光伏项目审批率达91%,核发365家排污许可证和154家辐射安全许可证。五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依法办理不予处罚案件2件,免予罚款354.12万元,指导帮助9家企业修复信用。

五、践行法治为民,保障群众环境合法权益

以“生态为民”行动为抓手,依法回应群众关切,全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一是创新三级清单机制,精准高效解民忧。构建“省级攻坚、市级拓展、基层治理”三级问题清单体系,实现群众环境诉求全流程闭环管理。6件省级重点投诉实行“一案一策”挂图作战,严格销号验收;市级动态建立问题库,餐饮油烟、建筑噪声、垃圾污水等群众身边32件“老大难”问题分类整治、全部办结;基层依托“民声通道”建立快速响应闭环,全年高效办结118件投诉,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二是靶向攻坚痛点问题,形成一批高效治理模式。景谷县针对芒冒村土锅寨扬尘污染投诉,通过“一企一档”“周调度月通报”压实责任,创新筹资模式,20天完成404米道路硬化,并构建“政府监管+村级自治+群众监督”的长效监管体系;墨江县针对联珠镇原税局宿舍管道淤积恶臭问题,24小时响应,创新“居民集资出力+部门指导监督”模式快速清淤,组建专项小组逐户沟通,实现回访满意度100%。三是优化服务创新机制,实现绿富同兴。推进执法与服务双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减少50%;深化共建共享,厘清噪声、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探索“党员先锋+技术骨干+社会力量”的志愿服务模式,开展252场活动,查摆整改民生问题46个,推动“问题清单”转化为群众满意的“成效清单”,全年受理办结信访投诉313件,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达94.71%,排名全省第6,实现生态与民生福祉同步提升。

六、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守法良好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普法格局。一是抓住关键节点普法。牵头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普法工作,配合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51场,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携手呵护生物精灵志愿服务项目》获普洱市第四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比赛金奖,志愿服务数量全省第一。二是突出典型示范引领。《孟连县执笔增绿绘边陲》《景东县人地共生守自然本底》案例入选云南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宁洱蓝翔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超标排污不予处罚案》入选省级典型案例;《云南普洱某工程有限公司无证采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刘某某擅自侵占城市绿化带案》入选省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数累计全省排名第1;《以司法协作为突破口推动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入选《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案例》。三是创新宣传方式。构建“原创产品+新闻发布+公众开放”多维宣传矩,创作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普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用科技之笔为绿水青山“上色”》《低碳生活,助力碳达峰和碳中和》等普法视频;组织召开及参与新闻发布会3次,在中央媒体刊发稿件18篇,省级媒体36篇,市级及以下媒体132篇;常态化组织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开展“公众开放+环境科普+科研教学”活动15场,线上线下参与人数达3534人。

虽然一年来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有待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仍有差距、协同治理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短板弱项,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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