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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公路建设工程重点项目重点监管工程和较大及以上风险监管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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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辨识、评估,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确保重点监管工程和较大及以上风险工程安全生产,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以更严措施加强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监管的通知》(云交建设〔2020〕1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普洱市辖区内在建重点公路项目。
三、专用名词解释
重点监管工程和较大及以上风险工程是指总体或专项风险评估中风险等级为Ⅲ级(含,下同)以上风险的工程(部位)。
四、制度内容
1.项目开工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风险源辨识,对Ⅲ级以上安全风险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方可组织实施。
2.建立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辨识月调度预警制度,对各项目中特大及特殊结构桥梁(大型现浇梁、连续刚构、拱桥、悬索桥等)、长或特长隧道、不良地质隧道(岩溶、富水,存在瓦斯、硫化氢气体,穿越煤层、采空区或有断层、破碎带等的隧道),以及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的分部工程全面开展辨识,建立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清单,并及时向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报备,风险清单发生变化时应补充报送,实行动态清单式管理。
3.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清单,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风险地点、风险等级、风险类别、管控措施、责任人、责任单位等。
4.针对各建设项目报备的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清单,结合辖区地质、水文特征,梳理、汇总并建立辖区重点监管工程,全面掌握较大及以上风险分部工程底数。
5.根据安全风险的特点和评估、分级结论,督促施工单位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制定措施,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监控设施等办法,对风险源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
6.建设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组织施工、监理、检测等相关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1次风险辨识月调度会,结合相关资料及检测数据成果,辨识分析当月及下一个月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部位、风险级别、重点防控措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加强应急演练,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
7.建设单位对存在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应督促施工单位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让参建人员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监理单位对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形成隐患闭合。
8.施工单位实时进行动态调整,高度关注工程进度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进行调整,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9.施工单位加强风险教育培训,每季度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参建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10.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管控重点部位及关键作业工序领导带班及现场技术员和安全员值班值守制度,突出管控重点,加强对隧道掌子面至二衬段落施工作业、现浇桥梁浇筑砼、挂篮行走及悬浇、起重吊装作业、深基坑开挖等安全管控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转换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11.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将重点监管工程列为质量安全监督计划必查项目,加大监督检查频率,原则上每半年全面覆盖检查1次重点监管工程项目。
12.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将重点检查项目建立较大及以上风险清单台账,进行月调度会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曝光。
13.本制度由普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负责解释。
五、制度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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