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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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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管理,规范普洱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经营行为,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守诚信底线,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督促价格公开透明。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及相关部门要督促各驾培机构严格遵守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制定培训价格,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培训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严禁以明显低于合理成本的价格招揽学员,严禁以“超低价”“快速拿证”“包通过”等词汇进行虚假宣传或隐瞒附加费用,严禁夸大承诺欺诈学员,严禁扰乱公平公开的驾培市场秩序。 (二)规范培训合同签订。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及相关部门要指导驾培机构参照《普洱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样本》(附件1)与学员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培训服务,保障学员自主选择教练员等合法权益。招生时必须清晰、准确、完整公示全部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及退费规则,签订培训合同并开具票据,不得添加模糊条款或减损学员权益的条款,不得用“阴阳合同”“霸王条款”等损害学员合法权益。 (三)加强行业自律。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驾培机构及其授权的招生机构(备案)的管理,督促各驾培机构增强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通过提升教练员教学水平、改善教学设施、创新培训方式,增强核心竞争力,将竞争重点转向强化教学质量、优化服务水平、提升学员满意度、提高培训合格率上来,构建行业良性发展环境。要定期开展自检自查,清理整顿违规“驾培中介”“驾培中间商”等第三方,倡导直招直销的招生方式,共同营造诚信、规范、公平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行业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一)强化科技赋能。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动员,强化部门联动,鼓励学员通过云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南驾培服务平台”)查询信息,参与满意度评价,多渠道构建普洱诚信驾培。该平台免费使用,可在线查询普洱驾培机构备案信息、政策发布、场地、车型、教练员信息、学时及投诉情况。依托信息化手段和数据共享,聚焦学员择校、择教练、报名、缴费、签订电子合同及满意度评价环节,便利学员线上了解普洱驾培机构,构建“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诚信体系,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体制和市场退出机制。 (二)开展信息核查清理。各县(区)交通运输局须于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驾培机构备案信息清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严禁弄虚作假。要加强行业监测预警,督促驾培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及教练员个人从业责任,提升行业规范水平。 (三)强化培训学时监管。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及有关部门须严格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要求,严格培训学时监管,督促驾培机构应用动态活体人脸识别验证,未通过验证的学时视为无效。自2025年9月10日起,“云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平台”将对科目一、科目四培训签到、签退频次进行优化(学员每学习60分钟需签到签退1次),切实保障培训质量。 (四)加强日常监管。各县(区)交通运输局须建立驾培机构投诉举报受理情况季度通报机制。结合日常检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应用和投诉情况,对存在不签订合同、不按合同履行、不开具票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对多次约谈拒不整改的机构,通过“云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平台”强制上传培训合同,并将有关情况在云南驾培服务平台公示,充分保障学员权益。 三、强化行政执法,促进市场良性发展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强执法检查,严查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按规定备案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二)驾培机构授权第三方招生却不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或合同未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 (三)未在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的; (四)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培训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的; (五)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服务承诺欺诈学员的; (六)不按规定填写培训记录,不按大纲开展培训的; (七)在道路培训中未遵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路线和时间的; (八)教练员饮酒、醉酒后教学,或在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中未随车或现场指导、在道路驾驶培训中未随车指导的。 附件:1.普洱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样本(参考) 2.云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平台使用指南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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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普洱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样本).doc】 附件【附件2.平台指南.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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