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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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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901000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地方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制定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4.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产业规划、发展,并组织实施。
5.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指导全市和纪录片等精品创作生产,统筹重点题材电视节目制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7.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8.指导、推动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9.组织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0.加强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自身建设
(1)理论武装常抓不懈。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制定党组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活化教育载体,重点突出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同志对云南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同志最新讲话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学习内容的学习,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党课、进头脑,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认真组织开展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工作,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
(2)廉政建设严实推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广播电视建设融合,强化广播电视宣传阵地建设管理,营造公正廉洁的政治生态环境,召开2020年党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覆盖、“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充分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政治掮客苏洪波》、《激浊扬清在云南》、《围猎:行贿者说》等,到市公安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增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自觉。
(3)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加强。抓好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不断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始终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舆论阵地管理,加强舆情管理,常态开展舆情研判,加强对广播电视舆论导向的监管与治理,完善舆情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
(4)先锋作用持续发挥。疫情发生以来,普洱市广播电视局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带头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确保广播电视宣传渠道畅通,宣传工作到位;带头扎实做好单位、家庭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带头积极与扶贫挂钩户联系,鼓励帮助他们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号召,为抗击疫情自愿捐款捐物。
2.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规范广播电视行业秩序
(1)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常态监管。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制定相关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通过调研、摸底、排查、检查、督查、联席会议、提醒约谈、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等常态措施,加大对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新媒体、公共视听载体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了监管体系,规范了行业秩序,有效推进了广播电视行业健康有序运行发展。组织开展综合督查1次,对辖区内广播电视宣传、视听节目、广告管理、公共视听载体进行督查。健全完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严格传播平台管理。各级收听收看、监测监管机构加强节目监听监看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研判、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2)加强内容管理,确保导向正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关于宣传思想、关于党管媒体等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加强引导,加强管理,使我市广播电视内宣外宣工作旗帜鲜明,主题突出。通过严格节目三审制、重播重审制,通过网上网下一把尺子为标准,确保了市县(区)广播电视节目、公共载体视听节目清朗干净,健康有益。
(3)加强督查整改,强化行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境外电视接收、违规开办IPTV业务、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非法传播有害视听节目行为,进一步规范楼宇电视、移动车载电视等公共视听载体。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及10县(区)局联合对全市232家重点房地产企业进行提醒约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管理,确保不出政治问题和责任事故。对辖区内“黑广播”、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进行清理整治,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职能职责。全年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摸排整治行动,共出动车辆388辆次,执法人员1430人次,检查商铺门店630个,宾馆酒店150个,宣传材料5100余份。
(4)精简审批环节,深化“放管服”改革。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统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不断提高广播电视政务服务能力。按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求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政务的监管事项系统、采集系统对广播电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梳理、补充完善工作。切实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增进全局干部职工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3.推进事业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优化升级
(1)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澜沧、孟连、西盟、江城、墨江5个县应急广播系统基本建成,其余农村地区“小喇叭”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应急广播在对农村地区开展宣传、动员、应急管理等方面发挥了渠道作用,特别是在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作用突显。在新冠肺炎发生后,应急广播更是成了宣传动员的“百事通”。
(2)广播电视覆盖能力持续增强。全面完成普洱市电视转播台大尖山发射站及宁洱、景谷、镇沅、景东、墨江、江城、澜沧、孟连、西盟县共10个广播电视发射台站省级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试点,实现省级1套、市级1套、县级1套节目的无线数字化播出。实现本地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目前,普洱市区及周边群众可以通过无线数字接收方式,免费收看中央、省级和地方电视节目共15套数字电视节目,满足了人民群众新需求,为全市广播电视从模拟化向数字化转换奠定了基础。
(3)安全播出保障工作取得突破。提高政治站位,层层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消除隐患,通过日常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将隐患解决在萌芽阶段。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做好与工信、电力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开展广泛宣传、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及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网络传输安全等系列安保工作。圆满完成元旦、“春晚”、“春节”、“清明节”及省、市和全国两会、“国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保期间的广播电视安全保障工作,常态保障了《新闻联播》、《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在辖区内所有主频率、主频道的安全转播。争取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资金350万元,启动普洱市广播电视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普洱市广播电视行业监测监管能力,保障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加强培训指导,召开“三化”美丽台站建设暨公共服务综合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实施和“三化”美丽台站建设,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4.发挥行业优势,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1)推动疫情期间公益广告宣传。疫情发生后,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根据国家、省、市的安排部署,积极指导辖区内播出机构对相关政策、防控知识公益广告进行播出。从2月7日开始,在疫情防控重点期间,全市各播出机构每天播出电视公益广告(包含公告)2500条(次)左右;播出广播公益广告100条次左右;游动字幕20小时(不完全统计);户外大屏(LED)2200多条次。同时鼓励市内各播出机构制作公益广告《万众一心 众志成城 防控疫情 普洱在行动》、《普洱加油之顺口溜篇》、《孟连县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快板书》等23个公益广告。
(2)发挥应急广播、“村村响”等公共广播系统优势开展宣传工作。抓好农村应急广播内容供给管理,及时通过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向各地提供宣传内容,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通过乡镇、村终端和户外公共终端发布权威信息,消除群众恐慌情绪;宣传科普防控知识,提升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倡导文明新风,动员群众自觉、主动参与疫情防控;通告管控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安排返工、返学行程。结合实际,采取少数民族语和汉语对照播报的方式,通过县级应急广播平台对少数民族村寨开展准确、权威定向宣传,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不留盲区。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市应急广播和“村村响”、“大喇叭”等广播系统3293个终端,播放(发布)《预防冠状病毒防控知识手册》等防疫知识和疫情信息,每天播出信息38000条,全市累计播发近33万条(次),受益群众近120万人。
5.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力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1)聚集广电行业力量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有关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力量、严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督促检查,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进广播电视无线覆盖运行维护工作、农村广播电视示范工程及应急广播体系运行维护工作、村村通和户户通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能够免费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基本权益,使广播电视扎根基层,服务群众,进而实现广播电视长期通的目标。在开展定点扶贫工作方面,不断拓宽帮扶途径,增强帮扶实效,进一步健全长效帮扶机制,扎实推进当地脱贫攻坚工作。积极配合新安镇党委政府及新安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投入13万元建设村民小组垃圾池13个,公共厕所7个,改造了村委会厨房,顺利通过省级考评验收。积极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百日提升行动等工作要求,分期分批走访了新安村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挂钩联系户及部分农户,对走访贫困户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未脱贫的原因,帮助贫困群众出谋划策。
(2)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做到强化领导,夯实责任,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参加由市、区创文指挥部牵头的各种创建活动,对责任街区环境卫生、占道经营、乱贴小广告、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进行教育监督改正,激发干部群众的创文热情。立足行业管理,深入抓好宣传发动工作,指导两台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尤其是社会公益广告宣传;严把影视节目审查关口,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审查制度,进一步优化网络视听发展环境。
(3)持续督促指导全市播出机构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一是督促指导普洱广播电视台开设扫黑除恶相关专栏,在广播《普洱新闻联播》节目开设“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普洱”专栏,在电视《普洱新闻》节目开设“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普洱”专栏,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充分运用新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在“云上普洱”转播《普洱新闻》中有关扫黑除恶新闻,在“无线普洱”发布有关扫黑除恶稿件,“普洱广播网”悬挂“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普洱”等宣传横幅,在“七彩云端APP”平台转发《普洱新闻》和《云上普洱》中有关扫黑除恶新闻。
我市广播电视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挑战和问题。一是在体制机制方面,机构改革后,基层广播电视存在行政机构萎缩、人员配置不足、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发展持续性不强、管理技术力量较为薄弱等困难和问题。二是事业发展投入不足,全市广播电视发展基础依然薄弱、运维机制不全、维护难度大,城乡、地区发展不平衡。三是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创作生产能力还比较薄弱,产业培植难,规划引领能力弱。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
2.普洱市电视转播台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315.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7.84万元,占总收入的99.4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56万元,占总收入的0.58%。比上年增加172.24万元,增长15.0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资;二是转播台由于本年收入中包含了上年中央和省级结余结转资金175.4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2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9.71万元,占总支出的64.23%;项目支出473.29万元,占总支出的35.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减少410.98万元,下降23.0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局机关支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83.45万元、中心支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99.6万元,本年支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8.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9.71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13.49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本年度工作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0.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3.29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397.48万元,下降45.65%,主要原因:上年度局机关支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83.45万元、中心支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99.6万元,本年支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8.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9.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本年比上年减少384.54万元,下降22.57%,主要原因:上年度局机关支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83.45万元、中心支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99.6万元,本年支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8.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办公、差旅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9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1%。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大病、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及防艾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4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2万元,完成预算的5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11万元,完成预算的6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2万元,完成预算的46.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接待中降低接待标准,减少陪餐人数,无接待依据或接待函的不予接待,节约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36万元,下降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2万元,下降1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6万元,增长5.6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接待中降低接待标准,减少陪餐人数,无接待依据或接待函的不予接待,节约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1万元,占64.32%;公务接待费支出6.72万元,占35.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1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宣传和视听节目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监督检查、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发射质量和覆盖效果的监测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管理以及应急广播、村村通、户户通、地面无线数字覆盖等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组织实施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6.7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7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宣传和视听节目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监督检查、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发射质量和覆盖效果的监测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管理以及应急广播、村村通、户户通、地面无线数字覆盖等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组织实施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省级、市级、县级三级的交流、检查和验收考核各项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8万元,比上年减少14.66万元,下降42.56%。主要原因是: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资产总额2,317.57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81万元,固定资产2102.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5.9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2.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534平方米,账面原值185.2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0.3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75%。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绿色环保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绿色环保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绿色环保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度经市财政局批准,普洱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技术中心经费纳入局机关核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四)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五)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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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广播电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917095136227.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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