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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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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901000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方针、政策,指导宣传业务,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制机制创新。
3.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边境地区新闻出版与广播影视反渗透基础设施建设。
4.组织实施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构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长效化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
5.依法对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监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监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经营活动;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广播影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管理,负责驻普记者站的监管;负责对市辖区内频率频道、书号刊号监管。
6.负责对网络视听、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
7.负责推进新闻出版与广播影视业技术创新,推进数字化、网络化、高清化技术改造;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一体化融合。
8.负责对辖区内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测试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
9.策划、组织、监管辖区内重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活动。
10.负责印刷业的监管。
11.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12.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我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壮大主流舆论声音
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落实“三贴近”要求,以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旋律,聚焦“改革开放40年”、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民族团结示范城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实验示范区等主题、主线,精心策划,深入采访,加强媒体融合创新,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显著成就。
(1)内宣工作导向鲜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题突出,导向正确。普洱人民广播电台、普洱电视台分别推出《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听党话 跟党走 感党恩》《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 新作为 新担当》《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自强 诚信 感恩》《奋斗者的幸福》《扫黑除恶》《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专栏和主题报道,导向鲜明,配合有力,有效激发了全社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墨江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力量深入灾区持续报道灾情及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的行动经验,提振灾区人民士气。普洱人民广播电台共播出各类新闻稿件10065 条(组),其中,时政新闻5430条,新华音频4635条(组);自办节目每天播出13小时,全年共播出自办节目4368小时;《普洱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共播出25期,共受理问题192个,办结率为100%,成为反映民情、民意,展示普洱市各级政府部门积极转变职能的有效渠道。普洱电视台全媒体新闻中心共制播新闻388组3156条(篇),其中《普洱新闻》272组2457条、《百姓直快》116组699条、新媒体《云上普洱》制作推送新闻5357条次。栏目《对话普洱》《法治普洱》《普洱科普》在节目质量和形式上有所创新和提升。《对话普洱》改版为《普洱问政》,是全省首个电视问政栏目,直击干部作风,搭建干群“连心桥”,问能问效问担当,问出政府的形象,问出干部的作风,问出媒体的责任。节目播出后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好评。制作完成《奋进新时代 展现新气象 实现新作为》《和谐家园》等专题片、汇报片、宣传片和公益广告32个,人物故事专题片2个。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优势,以“传统媒体+新媒体”的宣传报道形式,全方位宣传普洱的脱贫攻坚工作。普洱人民广播电台、普洱电视台分别开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口袋书》等专栏,播出相关动态新闻和主题报道885条(组),刊发音视频图文稿件192条。普洱电视台《普洱问政》栏目制作播出以“脱贫攻坚”为问政话题的节目,对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扶贫资金使用、健康扶贫等与脱贫攻坚密切相关的工作进行问政;制作播出《绝不掉队——早当家的采茶妹》《宁洱县脱贫摘帽工作巡礼一使命》《使命》等扶贫专題片;加大扶贫公益广告播出力度。普洱人民广播电台播出“脱贫攻坚”公益广告14592条(次),在“无线普洱”、普洱广播网宣传标语口号285条(次);普洱电视台播出脱贫攻坚宣传标语11673条(次),播出公益宣传片和公益广告350条(次),并从10月24日起在三个频道和“一微一端”推出“脱贫攻坚公益广告展播”专栏,大力宣传全市产业扶贫成果,帮助各贫困村、合作社对外推介产品,日均播出21条(次)。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文宣传活动。普洱人民广播电台联办节目《我们都是朗读者》,线上网络投票突破38万次;《交警直播间》栏目播出实时路况信息4500分钟,曝光不文明行车行为14623条;播出创文公益广告音频文件2420次;组织车辆爱心送考。普洱电视台开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不文明行为曝光台》等多个专栏;播出系列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环境保护、文明旅游等公益广告170多条。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善全市精神面貌、提高群众综合素质起到了助推作用。
(2)努力拓展外宣平台,展示普洱良好形象。面对媒体发展的新形势,普洱人民广播电台、普洱电视台在坚守主流阵地,做强传统外宣的同时,加强融媒体建设,加强全媒体传播。整合资源,利用新媒体的各种形式,推出受众喜闻乐见的融媒体作品。讲好普洱故事、传播好普洱声音。广播外宣注重加强媒体合作,借船出海。借助《飞越城市》这一平台,成功举办2018年《飞越城市》年会及“感受魅力普洱”主题采访、全国农村广播2018年普洱采访活动,全国参与的城市广播电台多达32家,共发布图文视频169条(组)、直播连线68条。一年来,《飞越城市》栏目与50家城市广播电台进行了直播对播。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媒体播出新闻及专题(含新媒体)14条(组),在云南广播电视台播出新闻、社教、专题共53条。通过借势发力,广播外宣全方位的媒体合作,有力推介了“天赐普洱·世界茶源”这一城市品牌。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稿件2308条,微博共发布稿件1018条,共进行26次全媒体直播,点击率、阅读量大幅提升,总浏览量416万次,16次获得新华社客户端推荐,多次荣登新华社现场云浏览量排行榜前三名,其中《墨江发生5.9级地震》浏览量突破100万,因报道及时、准确,获新华社编辑高度评价。普洱电视台借助新媒体平台,提升节目传播力。以推动全媒体传播,多渠道发布为着力点,成功入驻新华社现场云、人民日报人民号、今日头条、百家号等多家中央级媒体聚合平台,新媒体对外宣传成效显著。联合九县一区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联手新华社现场云、云南广播电视台云视新闻七彩云、新浪微博及全省其它十五个州市融媒体平台,推出“改革开放四十年”全媒体直播行动,共完成10场次的直播,累计收看人数达50万人次;“云上普洱”微信公众号参与由全国五家党媒客户端联合发起的在“人民网、央视新闻+ 特别支持”的四省五市进行的《首批“00”后学生步入考场接受高考“洗礼”》直播;与云南电视台“七彩云”、临沧电视台“大美临沧”等16个州市的多家媒体同步进行“云岭总攻执行大直播”网络视频直播;联合新华社现场云、云视新闻七彩云、云南网、游云南以及全省16个州市的新媒体平台,对“首届国际普洱茶产业发展大会”“一部手机游云南 主播带大家逛交易会场”“村主任推茶会长说茶”等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等。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在今年的云南省广播电视新闻年会上,普洱电视台喜获“七彩云”平台新媒体综合得分第一名、“七彩云”平台原创直播场次第一名两个奖项。普洱电视台在“七彩云·云上普洱”完成75场全市重大活动新媒体网络直播,协同直播131场次,直播场次与去年同比数量翻番;在“新华社现场云·普洱电视台”主页直播26场次;在普洱电视台官方微博直播10场次;累计推送新闻信息5357条次,PV访问量达1.58亿次,点赞量20.4243万次、分享量达17.8020万次。据统计,普洱电视台有71条新闻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其中,《了不起新时代——传承文化 收获满满》上了《新闻联播》内容提要;《先行先试勇当先 增绿增收创双赢——普洱:把生态优势转变为“绿色动力”努力打造“三张牌”》等29条新闻上《云南新闻联播》《云南午间新闻》头条,81条新闻上了新闻提要,在省台播出新闻稿件734条,积分9985分(其中新媒体采用167条,2957分),排名居全省州市第三,在全省十六个州市台的排名实现了新的突破,创历史最好成绩。
(3)坚持创新创优理念,提升节目栏目影响力。认真贯彻实施总局“舆论引导能力提升工程”和“节目质量提升计划”,引导市县级广播电视台全面创新宣传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宣传传播水平和效果。全年共有16件优秀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其中,电台《金色年华》栏目荣获全国优秀少儿广播栏目奖、2017年度少儿精品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栏目,2件作品获2017年度全国对农广播优秀新闻二等奖;2件作品分别获2017年度全国对农广播优秀栏目和优秀论文三等奖; 3件作品分别获第34届云南新闻奖新闻作品二等奖和媒体融合三等奖。普洱电视台2件作品分别获全国公益特别节目好作品和公益电视宣传片好作品奖,2件作品获第34届云南新闻奖新闻作品二等奖、1件作品获三等奖。此外,广播新闻《虎胆缉毒英雄印春荣》、电视专题《绿之韵》、电视主持《喜迎十九大·行走彩云南—普洱篇》分别荣获首届云南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奖优秀新闻奖、优秀电视文学奖、优秀电视主持奖。广播专题《山水相连民相亲》、电视短消息《抗震救灾小故事》、电视长消息《城市的生态 让野象迷途》、电视长消息《马铃薯做成澜沧脱贫致富大产业》获全省季度推优奖,获省局优秀作品通报表扬。普洱市广播影视作品交流会从参评的138件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14件,二等奖32件,三等奖48件。
2.打牢事业基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积极推动事业基础建设,不断完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地方节目覆盖、应急广播体系、农家书屋、全民阅读、农村电影放映及少数民族语影片译制等惠民工程的完善,不断提升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1)持续推进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能力建设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顺利完成了营盘山发射站机房改造及附属工程。组织实施了中央节目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的28个补点站的选址、勘察、建设方案编制、附属工程建设、设备安装、系统联调等一系列工作。 25个补点站已完成建设工作并试播出。积极推进实施西盟县勐卡广播电视发射台、孟连县广播电视发射台、孟连勐啊广播电视发射台、孟连芒信广播电视发射台4个2018年中央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多方筹资,积极推进市县(区)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向农村延伸,正在组织实施的113套地方电视节目和40套地方调频发射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完工后,全市新增地方广播电视节目发射站153座,将进一步提高无线广播电视覆盖能力和水平,可以基本解决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市、县(区)地方广播电视节目难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户户通建设运维服务,组织实施地震灾后重建、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户户通覆盖项目8241套,已通过省级验收,开通率为100%,排我省前列。圆满完成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广播建设。圆满完成870个行政村(村民小组)普洱市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二期广播器材配置项目,有效提高了基层信息发布能力。努力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功能完备、服务到户的新型广播电视覆盖服务体系。
(2)全民阅读工程有序开展。认真组织落实农家书屋的出版物补充工作,积极探索农家书屋运行长效机制,以问题为导向,查缺补漏,有效推进贫困村农家书屋补点建设。扎实组织开展农家书屋工作调研,严格按照农家书屋基本情况的内容逐项核查,深入基层农村采集数据,逐项统计汇总,全面客观地调研,形成了参考性较强的调研报告上报省局。继续在全市农家书屋开展“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推荐出优秀的农村少儿作品,扩大对农村少儿成长的关注和重视。改善扩大全民阅读阵地建设,截止到今年,新华书店已有8个门店全面转型升级,实现从图书销售商向提供阅读服务的转变。2018年,共投资70万元建设宁洱那柯里、墨江通关、西盟、思茅4个乡愁书院,投资98万元建设澜沧第一民族中学校园书店。通过举办全民阅读启动仪式、普洱市第四届国学经典诵读大赛、“书香云南·精品图书联展”、世界读书日、数字阅读推广、亲子阅读等丰富多彩的全民阅读活动,不断培养群众读书意识,提高群众文化素养,极大扩展阅读人群和人数,深入培育和践行大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中华语言与文化魅力。
(3)高效优质完成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任务。全年共放映21542场电影,超额完成9650场,其中交通安全宣传片4031场、禁毒防艾宣传片2042场、放映食品安全宣传片382场和其他宣传片5819场,不仅丰富了农村群众的业余生活,充实了精神文明思想,更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意识,减少社会安全隐患的发生。完成拉祜语电影译制任务27部,并通过了省级审核,在原有3个专业民语电影放映队的基础上,新增3个民语电影专业放映队,共放映民语电影11181场,民语电影放映数量居云南省州市第一;建成澜沧、墨江2个农村固定乡镇数字电影放映点;对前期录音设备和5.1声道后期制作混录棚装设备进行改造更新,制作完成云南省第一部5.1声道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片,将党的十九大报告少数民族语广播宣讲译制了傣语、彝语、哈尼语和拉祜语4个语种发放到少数民族村寨进行广泛宣传,有效促进了边疆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电影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市农村电影管理站荣获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第七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
3.以完善监管机制为保障,不断加强依法行政
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加强对视听媒体监管,加强版权及印刷发行监管,扎实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加强并规范境外网络电视和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的整治监管,全力保障安全播出,有效推进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健康有序运行发展。
(1)加强对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新媒体、公共视听载体的监管。组织开展全市广播电视宣传与视听节目管理专项督查,对辖区内广播电视宣传、视听节目、广告管理、公共视听载体进行督查,制定实施《普洱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网络媒体管理制度,严格传播平台管理。严格执行所有节目“三审制”和重播重审制,全面落实网络视听新媒体节目监管的各项要求,对网站所有节目内容、制作机构或上传用户、版权情况、许可备案情况等播出前均实行审核。先后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广播电视媒体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清查和医疗养生类节目、医药广告、互联网金融广告清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对普洱广播网、“无线普洱”“云上普洱”微信平台、“茶马古道”客户端、微博等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网上传播秩序,确保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播出安全。
(2)狠抓印刷出版物监管,加快推进软件正版化步伐。制定实施《普洱市2018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从加强源头监管、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市场监管、做好宣传培训等六个方面进一步规范软件正版化监管。组织开展“剑网2017”专项行动,坚决对软件侵权盗版、网络转载版权、短视频版权、重点领域版权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切实做好软件市场监管工作,深入治理软件零售、预装市场,加大对通过互联网大量非法复制、传播未经授权的软件盗版行为的打击度,保证了版权市场的风清气正。加强印刷、发行的监管,深入开展了“2018印刷复制监管滚动督查”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规范提升年”专项工作,全面清查出版物市场,采取联合检查、错时检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全面清查辖区出版物市场。进一步提高监管科学化水平,全年共对全市45家印刷企业、119家出版物发行单位进行了年度核验,对170本内部资料准印核准。
(3)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全面落实查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扫除淫秽色情文化垃圾、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取缔非法报刊、清除网上有害信息等工作。始终把查缴政治性违禁出版物作为“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工作重中之重,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采取联合行动、专项检查、日常监管等方式,加强对广场、车站、边境口岸、集贸市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出版物市场、印刷复制企业的清查,取缔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重点围绕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等重点产品,坚决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各类侵权盗版制品,特别是盗版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中小学辅导教材等;结合创文行动,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规范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安全。继续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全市103个乡镇1045个村(社区)实现了“扫黄打非”进基层全覆盖,是我省率先实现进基层全覆盖的州市之一。先后开展了“护苗2018”“固边2018”“清源2018”“净网2018”“秋风2018”五大专项行动、春秋两季开学前后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等行动。2018年,全市共出动人员9635余人次,车辆756辆次,检查图书批发门市、摊点1475家次,音像店637家次、印刷复制企业、打字复印店2313家次,下发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查堵目录9批,取缔游商地摊8处,收缴盗版光碟752张。通过一系列专项行动,净化了市场环境,保护了知识产权,维护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4)加强对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的治理。加强频率频道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规范广播电视播出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黑电台,规范频率频道设置,完善了《普洱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非法广播电视接收设施设备的整治,加大对群众及宗教场所利用非法广播接收设施收听收看节目行为的治理。加强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广播电视传播秩序。对未按《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载明的接收内容接收卫星电视节目和擅自更改接收内容及超范围传送卫星电视节目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有效遏制了广播电视的渗透,维护了意识形态安全。
(5)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播出。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安全保障工作专项大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加强人防技防,充分发挥安播等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作用,提高面对重点时期、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点环节的应急处置和指挥协调能力。在“元旦”“春晚”“两会”“上合组织会议”“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十一国庆”“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庆祝改革开放40年大会”等重保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值守,责任明确,任务、人员、措施到位;坚持安全防范与日常运行管理两手抓,做到任何时候思想不松懈,注意力不分散,不疏忽大意,不掉以轻心;注重加强上下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互动,按规范流程操作,认真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保障了播出安全。
(6)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提高行政审批办结时效,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积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批新模式,14项“网上行权”事项已在普洱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充分发挥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作用,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市委编办统一部署,高质量完成标准化办事指南、手册编制工作,对应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建立健全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协同动态维护机制。权责明晰,对下放权限及自身权责承接到位、掌握准确、行使高效。认真开展审批流程环节清理、要件清理,坚持审批公开、全过程留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要件,明确审批职责。加强对县级的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精准落实对县级下放权限,确保系统内行政职权全覆盖、无漏洞,坚决杜绝企业群众办事无门现象发生。
严格落实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坚持依法行政、“阳光”执法,依法做好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等行政许可项目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4.以市委巡察整改为推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认真坚持党要管党,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10个方面、29个涉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结合中央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委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召开了5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提高政治站位,细化责任,逐项细化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开列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29项具体问题,27项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2项正积极推进。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新修订的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党的建设工作和党的纪律要求,加强思想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强化责任落实,以“基层党建巩固年”为抓手,以规范化建设为引领,全面开展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努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坚持理论武装,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强基固本,加强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完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作风转变效能提升年”的要求,全面推行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专项活动,促进党建工作常态长抓;强化责任担当,促进了党员干部职工作风效能进一步转变。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党的各级组织在工作中发挥决策作用、组织作用,促使党员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新闻出版广电行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梳理防控,加强监督检查与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围绕决策程序、行政审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广告经营、合同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新修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新闻采访报道管理制度》《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请销假制度》等管理制度,强化了干部职工日常管理。按照有关财务规定,修改完善《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机关经费报销流程(试行)》,严格“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法人单位“一支笔审批”的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对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下属的五个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务收支和资产情况进行了清查审计,并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有效防范各单位存在的各类风险。
认真履行党管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严守宣传纪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宣传安全;加强舆情研判,有效疏导舆论;加强人防技防,确保安全播出;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有效查堵有害出版物;加大对非法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的治理,维护传播秩序;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提升干部队伍的辨析能力。
5.与市委、市政府同频共振,努力助推脱贫攻坚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1)圆满完成各项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
完善机制保障,行业扶贫取得实效。召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扶贫工作推进座谈会,对行业扶贫工作再部署再动员,按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扶贫考核指标,对照年度扶贫考核退出任务,制定行业扶贫年度计划,认真做好指标解读和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目标明确到位,行动统一到位。与各县区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把任务落实到部门、明确到人员。围绕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建设、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播工程建设、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工程和农家书屋长效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组织精兵强将,全面摸底排查,认真谋划实施,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力为贫困地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2018年,全市直播卫星村村通用户达31.8074万户;直播卫星户户通用户达19.4582万户,农村地区的直播卫星信号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1045个村社都建有农家书屋,实现全覆盖。对今年出列贫困村的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和建有农家书屋进行认定。圆满完成了今年的行业扶贫工作任务。
靶向精准,全力助推挂钩点脱贫。多措并举,制定帮扶工作方案,积极筹措资金,充实帮扶力量。一年来,先后共投入扶贫经费38万多元用于发展农业养殖业及种植业生产、慰问困难村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工作。为墨江县新安村、宁洱县梅子镇民胜村44户结对帮扶户、99户非建档立卡户和5户困难党员送去价值6万多元的大米、食用油、棉被等物品。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筹集捐款7450元。投入景谷县益智乡益香村76316元用于脱贫攻坚宣传及贫困群众帮扶和慰问。为景谷县半坡乡安海、班赛两个村投入3.5万元工作经费,投入9.3万元用于结对帮扶户的厨房、卫生间改造和庭院、串户路硬化,出资52000余元引进中草药板蓝根订单种植项目,种植83亩25万株板蓝根。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支持,在新安村增设一个电影放映厅、一支电影放映队,增加放映种、养殖业技术及脱贫攻坚政策知识等电影宣传片,全面提高全村贫困对象劳动技能和素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全覆盖的目标。组织新安村委干部赴澜沧、孟连、西盟三县参观学习基层党建建设,人居环境提升,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重点报道挂钩扶贫点脱贫攻坚工作,强力助推精准扶贫。
(2)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双月行动”为契机,制定《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2018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组织机构,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单位内部、责任街道、责任片区的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组织开展责任片区80多家住户创文材料宣传及入户问卷调查工作。加强对单位办公室内部卫生的整治监督工作;积极参加由市、区创文指挥部牵头的各种创建活动,局领导率先垂范、上行下效,带头巡查值班,针对城市卫生、占道经营、乱贴小广告、乱停车等不文明现象进行教育监督改正,激发干部群众的创文热情,以饱满的热情、斗志昂扬的精神面貌撸起袖子加油干、凝心聚力抓落实,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了成效。立足行业管理,指导两台加大创文新闻、公益广告宣传,倡导文明风尚;坚决査处含有淫秽色情、暴力、迷信等内容的出版物,严把影视节目审查关口,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审查制度,切实净化荧屏声频,加强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治理,净化了文化市场环境,进一步构建出清朗、和谐健康的文明社会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本级)
2.普洱电视台
3.普洱人民广播电台
4.普洱市电视转播台
5.普洱市电影管理站
6.普洱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技术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6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69,088,123.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92,096.22元,占总收入的89.4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858,777.39元,占总收入的9.9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7,250.00元,占总收入的0.63%。与上年对比增加16,991,375.11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增资,相关配套的机关养老保险缴费等增加;二是项目资金增加:局机关本年度安排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679,600元,上年度没有。普洱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技术中心本年度安排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民族自治县边境县综合文化中心覆盖工程广播器材配置资金17,400,000元,上年度没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61,060,468.91元。其中:基本支出33,252,440.92元,占总支出的54.46%;项目支出27,808,027.99元,占总支出的45.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846,285.53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增资,相关配套的机关养老保险缴费等增加;二是项目资金增加:局机关本年度安排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出1,834,450元,上年度没有。普洱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技术中心本年度安排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民族自治县边境县综合文化中心覆盖工程广播器材配置资金支出14,404,000元,上年度没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52,440.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0,650.25元,主要原因:工资增资,相关配套的机关养老保险缴费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08,027.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25,635.28元,主要原因:普洱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技术中心本年度安排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民族自治县边境县综合文化中心覆盖工程广播器材配置资金支出14,404,000万元,上年度没有。具体项目开支主要有:业务经费、离休“三项”经费、离退休党建工作经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经费、广播影视机构监管和项目管理经费、扫黄打非工作经费、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经费、宣传和视听节目管理经费、融媒体系统高清平台建设经费、《对话普洱》工作经费、绿色发展论坛工作经费、市创市级文化精品专项资金、政风行风评议经费、安保电视信号监控系统及检测维护费等。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市宣传和视听节目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业务的监督检查,电影公共服务的监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指导,应急广播、村村通、户户通、地面无线数字覆盖等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组织实施,负责我市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发射质量和覆盖效果的监测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管理,对报纸、期刊、图书出版、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的监管,组织对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的监管过程中省级、市级、县级三级的交流、检查和验收考核各项工作中发生的支出。以及专项指定用途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12,878.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6%。比上年度增加4,475,070.07元,增长9.03%,主要原因:一是局机关本年度安排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679,600万元,支出1,834,450元。上年度没有。二是普洱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技术中心本年度安排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民族自治县边境县综合文化中心覆盖工程广播器材配置资金17,400,000元,支出14,404,000元,上年度没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92,049.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8%。根据普财预[2018]739号文件调整预算科目,从文化体育与传媒(类)调整到一般公共服务(类),主要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项目支出,如新闻出版版权、扫黄打非、宣传管理、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广播影视行业管理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3,19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类)支出1,915,333.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职工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34,970元,支出决算为599,982.54元,完成预算的44.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1,285.54元,完成预算的62.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1,285.54元,完成预算的62.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8,697.00元,完成预算的34.6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接待中降低接待标准,减少陪餐人数,无接待依据或接待函的不予接待,节约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35,714.43元减少635,731.89元,下降51.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比上年27,860元减少27,86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1,200元,比较上年434,906.03元增加66,293.97元,增长15.24%,主要是车辆老化维修增加以及扶贫等工作增加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8,697元,比上年772,948.4元减少484,251.4元,下降62.6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接待中降低接待标准,减少陪餐人数,无接待依据或接待函的不予接待,节约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1,285.54元,占51.88%;公务接待费支出288,697.00元,占48.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1,285.5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1,285.5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电影电视宣传、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安全播出、行业管理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8,69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8,6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市宣传和视听节目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业务的监督检查,电影公共服务的监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指导,应急广播、村村通、户户通、地面无线数字覆盖等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组织实施,负责我市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发射质量和覆盖效果的监测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管理,对报纸、期刊、图书出版、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的监管,组织对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的监管过程中省级、市级、县级三级的交流、检查和验收考核各项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622.60元,比上年度减少79,561.04元,减少18.32%,原因是: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开支。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部门资产总额83,100,996.46元,其中,流动资产11,404,985.56元,固定资产69,321,918.90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74,092.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68,918.1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04,453.31元,固定资产增加3,238,556.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2,374,092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87项,账面原值686.3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184平方米,账面原值8,509,443.8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71,205.9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08,03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58,03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08,03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22,814,63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64,63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非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总额893,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3,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以下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部门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部门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是指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十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进、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五)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十六)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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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912061213047.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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