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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技术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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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技术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
2.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包括村村通、户户通、农村广播村村响)、差转台(站)、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项目建设、初验。
3.组织全市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培训。
4.提供全市广播电视发射台站天馈系统的维护服务。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6年普洱市“户户通”建设任务为59168套。该项目于今年3月份通过省级考核组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根据省局安排,2017年我市实施地震灾后重建、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户户通覆盖项目8241套,该项目由各州市组织招标,从组织招标到项目实施,我市均走在全省前列。目前,已经安装开通8241套,开通率为100%,根据市局安排,我市于计划在12月中旬组织市级验收工作。
2.圆满完成百县万村示范工程应急广播项目安装任务
该项目由宣传部门牵头,广播电视部门负责应急广播的安装,2017年下达给普洱市的建设任务数为90个示范点,位居全省第一,由于点多面广,建设任务繁重。为更好地发挥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职能。今年,我单位除了常规培训外,重在实际操作上下功夫,一是组织供货厂家进行理论培训,培训现场采取设备安装演示。二是与厂家协调专业的技术人员到示范点现场教学。通过现场教学使广大基层一线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掌握了安装操作知识,为我市快速推进该项目奠定了基础。目前,90个示范点已完成安装88个,安装完成率为97.78%,经与省局公共服务处汇报后,剩余两个点纳入明后年验收范畴,其余88个示范点均已交付使用。
3.发挥职能,积极组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技术培训会
为保障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的实施和长效运行,提升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2017年在局领导及有关业务科室的指导下,我单位先后多次组织专题培训会。其中,6月份就应急广播的安装、调试、维护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培训延伸至县、乡;11月份,由市局科技科和我单位组织召开2017年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暨公共服务技术培训会,会议采取聘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相关业务处室领导对行业脱贫政策、应急广播工程建设、高山台站管理、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等内容进行讲解;安排设备厂家对中央节目覆盖补点站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运维等方式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达到500多人(次)。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技术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3,924,954.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924,954.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年收入3,924,954元,比上年度增加3,423,990.51元,增长683.48%,主要原因是:(1)工资改革增资,增加支出;(2)本单位是2016年10月成立,所以上年支出较小;(3)增加上级专款:地震灾后户户通项目2,507,383.3元、直过民族户户通建设项目581,400元、广播影视基层技术培训385,57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924,954.00元。其中:基本支出450,598.70元,占总支出的11.48%;项目支出 3,474,355.30元,占总支出的88.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本年支出3,924,954元,比上年度增加3,423,990.51元,增长683.48%,主要原因是:(1)工资改革增资,增加支出;(2)本单位是2016年10月成立,所以上年支出较小;(3)增加上级专款:地震灾后户户通项目2,507,383.3元、直过民族户户通建设项目581,400元、广播影视基层技术培训385,57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总支出的18.5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普洱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技术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普洱市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技术中心是新成立的单位,工作由局机关协助完成,相关经费在局机关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原因:普洱市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技术中心是新成立的单位,工作由局机关协助完成,相关经费在局机关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技术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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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技术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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