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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27-/2019-0320015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3-20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广播电视局  文  号: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部门)
2019-03-20   作者:市广播电视局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900000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方针、政策,指导宣传业务,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制机制创新。     

3.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边境地区新闻出版与广播影视反渗透基础设施建设。  

4.组织实施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构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长效化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  

5.依法对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监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监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经营活动;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广播影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管理,负责驻普记者站的监管;负责对市辖区内频率频道、书号刊号监管。  

6.负责对网络视听、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  

    7.负责推进新闻出版与广播影视业技术创新,推进数字化、网络化、高清化技术改造;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一体化融合。  

8.负责对辖区内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测试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  

9.策划、组织、监管辖区内重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活动。  

    10.负责印刷业的监管。  

11.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12.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我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系统共有6个单位,1个行政单位、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普洱电视台、普洱人民广播电台、普洱市电视转播台、普洱市电影管理站、普洱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技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章和党规党纪,读原著、学原文,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  

2.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中心工作,加强组织策划,讲好中国梦的“普洱故事”。  

3.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农家书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及其已实施的村级广播的正常有效运行,确保完成农村电影放映任务和民族语电影译制任务;积极探索全民阅读工程的实施路径,加大民族语电影放映力度和公益电影放映向中小学的延伸;继续推进中央广播电视节目的地面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加强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落地工程建设,认真完成深度贫困县(澜沧)应急广播体系试点建设工程,积极推动江城、西盟、孟连、墨江4个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完善各项公共服务长效机制,把惠民工程抓常抓长。  

4.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行业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无死角;加强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力度,提高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成效;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净化我市文化市场;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宣传安全、安全播出和安全生产。努力推进我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监管健康有序发展。  

5.继续推动市县(区)融媒体建设。使传统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新理念、新机制、新渠道、新影响高度融合,实现转型升级,从而在提升影响力、转变运作模式上有一个新的跃迁。  

6.支持推动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待改革方案实施后,积极主动转换职能,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努力打开工作局面。积极推动普洱人民广播电台及普洱电视台的内部绩效改革,调动干部职工创业创新热情。  

7.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压实责任,加强督查,查缺补漏,确保脱贫出列村行业贫困退出指标达标。精准帮扶、精准施策,确保对三个扶贫挂钩联系村和扶贫挂钩联系户帮扶措施到位,帮扶效果到位,实现如期脱贫。  

8.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动党建工作创新,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制,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行政行为规范化。加强自身建设。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按照财政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部门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是:  

   (一)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二)强化基础信息管理,编实编准基本支出预算  

以加强基础信息动态管理为基础,推进基本支出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按照要求,按月申报基础信息变更数据,并附相关变动依据,经逐级审核通过后,纳入市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统一管理。  

   (三)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  

进一步健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制度,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支出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据实安排重点支出。加强项目库管理,深入推进建立完善部门项目库,各类项目资金申报、审核、预算编制、下达、执行、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各项流程全部依托项目库进行。  

(四)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各项收入按规定全部列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  

(五)切实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准备工作,细化预算编制。要按照2018年市级部门项目预算申报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具体内容,准确测算项目支出需求规模,并对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将项目分解到明细项目和具体用途,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六)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力  

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不得随意调整,杜绝挤占挪用预算资金,堵住“跑冒滴漏”的口子。在批复的预算总额内确需进行项目调剂的,须报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各部门要按照均衡支出的要求,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行为。  

(七)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优化预算绩效  

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八)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科学合理编制收支预算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在编报2018年部门预算时,按照非税收入的性质和类别,准确测算并科学编制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应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  

(九)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  

预算公开是预算管理改革的核心要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深刻认识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制度,做好舆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分别是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普洱电视台、普洱人民广播电台、普洱市电视转播台、普洱市电影管理站、普洱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技术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55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136人。在职实有15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87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5人。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38,665,0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110,016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4,5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55,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4,110,016元,其中:本年收入34,110,01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110,016元(其中本级财力33,910,216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199,8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总支出38,665,016元,其中:基本支出35,665,216元,占总支出的92.24%,项目支出2,999,800元,占总支出的7.76%。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110,016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720,971元,增长2.1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8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8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工作经费,用于办公、差旅、培训、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平台租车、扶贫工作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752,829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41,387,增长2.41%。主要用于:电影站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700,669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61,298元,增长6.35%。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2019年预算数为4,370,98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82,564元,增长6.4%。主要用于:广播电台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2019年预算数为11,315,774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725,029元,增长31.72%。主要用于:电视台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691,153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406,552元,增长142.8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2,412,649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092,944元,增长82.8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012,123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369,443元,下降10.9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7,795元,比2018年预算数(上年)减少8,053元,下降5.92%。主要用于:失业保险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19,927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70,123元,增长20.0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357,937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63,044元,下降10.7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603,148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74,615元,下降22.45%。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33,06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60,832元,增长35.32%。主要用于:工伤、生育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419,492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422,313元,增长21.1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1,110,216元,项目支出2,999,8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19年预算数为6,007,452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007,452元,项目支出0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19年预算数为8,965,389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965,389元,项目支出0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19年预算数为499,44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99,440元,项目支出0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19年预算数为2,903,852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903,852元,项目支出0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012,123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012,123元,项目支出0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507,86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507,864元,项目支出0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603,148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03,148元,项目支出0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60,855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60,855元,项目支出0元)。  

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19年预算数为2,419,492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419,492元,项目支出0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617,978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4,528元,项目支出563,450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6,19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144元,项目支出17,050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0,14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144元,项目支出1,000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64,672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3,672元,项目支出41,000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6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0,000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073,01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59,360元,项目支出613,656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59,115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0,115元,项目支出169,000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51,422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7,778元,项目支出533,644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5,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7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0,000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3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30,000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96,061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96,061元,项目支出0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00,061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96,061元,项目支出4,000元)。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94,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37,000元,项目支出257,000元)。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它交通费用(款)2019年预算数为61,02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6,020元,项目支出45,000元)。  

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19年预算数为398,493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3,493元,项目支出315,000元)。  

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36,161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36,161元,项目支出0元)。  

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714,64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714,640元,项目支出0元)。  

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19年预算数为17,42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7,424元,项目支出0元)。  

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2019年预算数为27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7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3.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2019年预算数为4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0,00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665,21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1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4%;离退休人员工资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6%。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28,559,245元对比增加7,105,971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预算增资和养老保险缴费增加;二是2019年将普洱市电视台、普洱人民广播电台的事业收入和普洱市电视转播台的其他收入纳入年初预算增加4,555,000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99,800元,如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开支。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4,829,800元对比减少1,830,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上年结转的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830,000元。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0,933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3,830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印刷费比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2019年部门政府釆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0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釆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釆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0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部门0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99,800元。主要用于:  

1.机关业务经费:用于保障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老干、信息、保密、信访、挂钩扶贫等工作;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宣传视听、安全播出、电影电视管理等工作。  

2.机关非税收入执收成本: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聘用人员工资等。  

3. 普洱电视台《普洱问政》节目经费:2019年在10个县区紧紧围绕干部作风、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大项目落地、禁毒防艾、扫黑除恶等确定节目选题,敢于直面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切实增强问政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问政问出真问题。  

4.普洱电视台业务经费:按时缴纳水电费电话费,厉行节约,保证每年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照创建工作总体方案的相关要求,抓住节日和节庆活动,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天赐普洱?世界茶源”城市品牌建设,在《普洱新闻》和《百姓直快》中,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报道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工作成效及民众对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反响。  

5.普洱人民广播电台业务经费:普洱人民广播电台每年与中央台、云南台及其它广播电台共同采访普洱、宣传普洱;负责完成中央级、省级交办的采访工作;与中央台、云南台和其它广播电台联合直播节目,与其它广播电台对播节目《飞越城市》每星期一期,每年播出52期;普洱人民广播电台承办城市广播联盟《飞越城市》2018年年会;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每年与中央级、省级广播宣传的对接工作;记者完成“文化项目精品工程”深入基层采访;党的十九大宣传。  根据单位业务的开展,依据市财务采购制度、财务制度、《普洱人民广播电台财务制度》等制度来实施。  

6.普洱人民广播电台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开展单位业务工作;办公经费.记者外出采访等费用开支。  

7.普洱市电视转播台安保、电视信号监控系统及检测维护费:完成2019年全年安全播出保障工作,包括供配电系统、信号源系统、发射系统、监控系统、台站环境、器材维护等。确保全年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完成大尖山、营盘山发射站消防安全管理。  

8.普洱市电视转播台市级发射机运行维护费:完成2019年普洱电视一台节目2372.5小时、普洱人民广播一台节目6387.5小时、CCTV-2节目7117.5小时、教育一台节目7117.5小时节目全年转播任务;完成4套发射机及附属设备运行维护(包括材料费和电费),完成发射铁塔维修维护及防雷接地设施维护,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全年安全优质播出。  

9.普洱市电视转播台业务经费:按时交纳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等费用;按时支付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厉行节约,保证每年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保障所有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转,办公设备运转率达≧90%。  

10.普洱市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技术中心业务经费:为保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有序开展,需要支出日常业务工作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差旅、平台租车、组织项目验收工作联络等。根据计划每计划年不少于30次(点)的设备运行巡查,规范和建立各示范点的制度建设。  

11.普洱市农村电影管理站业务经费: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数字化放映工作方案,落实本地财政配套资金,制定放映计划、制定设备资助和场次补贴办法。监督放映质量,落实放映场次,组织人员培训,监督、管理好政府资助的设备及数字节目的有效使用。在《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促进全省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支出,切实扶持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各级政府要增加扶持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资金投入,落实加强农村电影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和规范公益放映补贴的机制。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45,422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4,000元,公务接待费551,422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89,548元,同比下降29.18%。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部门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较2018年的0元增加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部门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51,422元,较2018年的833,770元减少282,348元,主要是根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全市宣传和视听节目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内容的监听监看,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业务的监督检查,电影公共服务的监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指导,应急广播、村村通、户户通、地面无线数字覆盖等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组织实施,负责我市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发射质量和覆盖效果的监测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管理,对报纸、期刊、图书出版、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的监管,组织对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的监管过程中省级、市级、县级三级的交流、检查和验收考核各项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部门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4,000元,较2018年的501,200元减少107,200元,主要是根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购置经费0元、运行维护费39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电影电视宣传、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安全播出、行业管理等工作中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35900111    

  
附件【AC69118113F6B1700DDD52F3ACB_665E5BEA_2700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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