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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广播电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7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27/20250127-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7
 主题词:  广播、电影、电视  发布机构:  市广播电视局  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广播电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市广播电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广电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转作风、提效能,持续健全制度规范,扎实推进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政务公开水平稳步提升,圆满完成了广播电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市广播电视局主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政府部门”版块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工作信息11条,内容涵盖机构设置、财政信息、政策解读等方面信息。2024年受理普洱市12345政务热线综合平台系统来件19件。

(二)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办理程序规范,答复形式规范,答复内容规范,依法履职。2024年市广电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普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安全。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三是强化培训学习。以会代训,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广电局没有政务新媒体平台,也未开设其他相关网站,所有广播电视公开信息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政府部门”版块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统一按照市政府网管中心要求严格管理,目前功能完善、审核发布规范、运行正常。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凡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媒介公开的内容,要求局属各单位和各科室必须经过“三审三校”后才予以公开。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监管力度,压实主体责任,优化责任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形式不规范;信息分类不便于查找,重要信息不突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完善公开方式。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目录为指引,深化和细化政务公开。三是进一步强化培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力度,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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