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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2020年第三批兽药GSP认证合格企业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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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3号)、《云南省兽药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云南省农业厅公告2010第6号)要求,各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思茅区畜牧兽医局对申报兽药GSP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转报市级兽药GSP认证管理部门,市级管理部门组成兽药GSP审核小组对各县(区)申报的材料进行了申报材料复查,并对通过材料复审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现场验收,现对符合兽药GSP标准的1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有疑问,可向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879—2193236。
附件1:普洱市兽药GSP验收合格名单(新增)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5日
附件1
普洱市兽药GSP验收合格名单(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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