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2023年第2批兽药GSP认证 | ||||||||||||||
|
依照《兽药质量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云南省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云南省检查验收办法》要求,墨江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申报兽药GSP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转报市级兽药GSP认证管理部门,市级管理部门组成兽药GSP审核小组对各县(区)申报的材料进行了申报材料复查,并对通过材料复审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现场验收,现对符合兽药GSP标准的1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8月29日起至2023年9月6日止,如对公示有疑问,可向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0879—2145780。 附件:普洱市兽药GSP验收合格名单(新增)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 普洱市兽药GSP验收合格名单(新增)
|
||||||||||||||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