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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南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景东段)瓦伟村堆料场临时用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公示
2025-01-09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3/20250109-00001  公开目录:  临时用地审批  发布日期:  2025-01-09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  号: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有关要求,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南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景东段)瓦伟村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专家组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环境管理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9-2828931

附件:南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景东段)瓦伟村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意见(公示稿)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8日

南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景东段)瓦伟村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的意见(公示稿)

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南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景东段)瓦伟村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最终验收的请示》(景自然资字〔2024〕209号),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相关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验收规程》和《南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景东段)瓦伟村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等有关要求,于2024年12月14日—15日,对云南交投公路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和普洱拓创地质勘查有限公司提交的成果资料采取听汇报、审查资料、现场勘验、听取复垦区所在地群众意见等形式,对该项目土地复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专家组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复垦区位于景东县文龙镇瓦伟村,复垦面积1.0499hm2。建设单位:云南交投公路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云南交投公路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南景公路第三施工总承包部四工区。

二、土地复垦完成情况

(一)土地复垦情况

南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景东段)瓦伟村堆料场临时用地于2024年9月完成土地复垦工程,目前经实地复垦调查,土地复垦旱地面积1.0499hm2,复垦率100%。

复垦措施:表土调运量3674.65m3、场地清理2107.25m3、表土覆盖4724.55m3、土地平整2843.73m3、土地翻耕1.4099hm2、种植玉米量31.497kg和土壤培肥等工程对地块进行了土地复垦。

(二)复垦资金使用情况

主体工程完工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复垦,根据实际完成复垦工程量结合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中预算单价进行竣工结算,复垦工程实际使用工程施工费预算35.01万元,结算30.87万元,比预算工程施工费减少4.14万元。复垦方案预测损毁面积1.0499hm2,实际损毁面积1.0499hm2。实际复垦费用减少主要为施工复垦过程中各种工程量存在不同变化,应当地政府及村民要求复垦方向发生变化,最终造成实际复垦使用费用低于原复垦方案估算费用。

三、土地复垦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项目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征询复垦区所在地村组、村民代表意见、听汇报、查阅档案和数据复核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其成果进行验收,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复垦地块中未拆除砌体,建议拆除砌体并按要求进行复垦。

复垦义务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提交了完善后竣工资料,并经过了验收组专家复核确认。

四、验收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工程复垦设施布局合理,实施的复垦措施质量合格,运行情况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实际复垦工程措施和方法得当,复垦效果较好,复垦投资合理。对于验收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复垦义务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了整改,提交了完善后竣工资料,并已经过了验收组专家复核确认,同意通过市级总体验收。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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