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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公安在行动】普洱市公安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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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普洱市公安局党委(扩大)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市委常委会第174次(扩大)会议精神,研究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海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安排,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聚焦“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各项任务,教育引导全市公安队伍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在深学上下功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做到根植于心、融会贯通。在真查上下功夫,紧密结合队伍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在实改上下功夫,紧盯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跟踪问效,做到靶向整改、清仓见底。 会议要求要高质量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强化刚性落实,维护制度权威。要坚持开门教育,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高效服务人民群众。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把开展学习教育与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多做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工作,为“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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