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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公安在行动】普洱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2次集体学习强调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美丽普洱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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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普洱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12次集体学习,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海峰主持学习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服务美丽普洱建设。 会议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四个全面”谋划布局并取得伟大成就,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学习领悟,精准把握落实,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 要扛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构建完善专业带动、全警行动、部门联动、群众发动工作格局,统筹抓好“打、防、治、服”各项措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美丽普洱建设贡献公安力量。 会议要求要强化主动警务、预防警务,探索符合实际的河湖警长、林警长等机制和“生态警务+”和“+生态警务”做法,谋划在重点区域分类建立生态警务联勤中心,实现生态警务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要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与相关行业单位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扎实开展“昆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生态文明违法犯罪。要坚持以打促治,推动前端治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严格落实服务高质量发展措施,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活动,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守护普洱绿水青山。 局党委副书记伍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思,以及其他3名中心组成员作交流发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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