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安局党委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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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普洱市公安局党委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金志锋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着力锻造普洱公安铁军,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 会议指出 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确定学习教育主题,发表重要讲话,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 会议强调 要牢牢把握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整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要采取党委领学、支部跟学、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研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是铁规矩、硬杠杠。要聚焦突出问题,强化警示教育,抓好自检自查,切实找准问题,逐条深入剖析。要强化集中整治,坚持风腐同查同治,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注重将整治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做到长治长效。 会议要求 要扛实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共同抓好学习教育。要坚持开门教育,认真接受监督,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学习教育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强化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结合起来,在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边境安稳过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 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局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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