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商务局关于江城中益石化销售有限 公司勐康加油站规划确认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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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关于江城中益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勐康加油站的请示》(江工商信发〔2024〕2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商规〔2022〕1号)规定,经市商务局党组会议认真审核后,于2024年5月22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江城中益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勐康加油站新建项目符合普洱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同意新建,予以确认。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建设单位持此批复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建设、土地、消防、安监、环保、气象、质检、地震、林业等相关手续。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通常为三年,可以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两年。企业应在规划确认文件到期前二十日,向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延期,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该规划确认文件自行废止。 二、新建加油站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GB50156—2012)及有关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和建设,地下油罐一律采用双层罐,并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加油站建设必须安装加油站液位仪数据采集器、税控口数据采集器、加油机防作弊设备、解密芯片、编码器模组、数据传输软件等设备,符合《云南省加油站附属设施建设及服务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建议加油站厕所达到旅游厕所A级标准。 三、加油站按批准规模和地址建设。如擅自改变建设规模和地址,未按相关要求建设,不予通过项目验收,后果自负。 四、加油站建成后,应按照《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商规〔2022〕1号)要求,须经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签订符合规定的成品油供油协议,负责初审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市商务局,经市商务局审议通过后,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上报省商务厅备案,企业办理齐备相关证照后方可经营。 附件:规划确认加油站项目表 普洱市商务局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规划确认加油站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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