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澜沧县中医医院和墨江县中医医院等级复审结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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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类医院等级评(复)审相关工作的通知》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年版)》相关要求,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函请省医评中心抽取专家从现场评价、信息统计评价、社会评价、书面评价四个维度分别对澜沧县中医医院和墨江县中医医院进行了复审。2家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验收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6月13日—6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电话:中医药管理科 0879-2124440 电子邮箱:peswjwzyk@163.com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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