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洱县中医医院等级复评结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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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类医院等级评(复)审相关工作的通知》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年版)》,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函请省医评中心抽取专家从现场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社会评价、书面评价四方面分别对宁洱县中医医院进行了复评。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中医医院等级复评质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月8日—1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普洱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科反映。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23号 邮编:665000 联系电话:0879-2124440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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