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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景东、景谷县2家中医医院等级复评结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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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类医院等级评(复)审相关工作的通知》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年版)》,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函请省医评中心抽取专家从现场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社会评价、书面评价四方面分别对景东县中医医院和景谷县中医医院进行了复评。2家县级中医医院符合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6月12日—6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普洱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科反映。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23号 邮编:665000 联系电话:0879-2124440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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