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
2024年,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日常抓的工作机制,并将法治建设工作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将普法工作纳入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责任目标考核,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二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委党委书记、主任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委党委班子带头坚持依法办事,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三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委党委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年内,共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26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宣讲6次,专题研讨4次,读书班2期。 (二)健全完善法治体系,提升法治能力水平 一是建立学法常态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今年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审查、安全生产等作为普法重点,邀请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律师到委机关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宣讲共7次,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抓牢抓实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共有27名执法人员参加司法部门和省级举办的线上培训,均达到了年均20学时和40学时(人均学时69.9)的要求;举办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及卫生监督协管培训班1期,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执法人员及卫生监督协管员共计24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讲解法律基础、业务知识和案卷点评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有效提升全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二是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制定印发《普洱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度普法责任分解清单的通知》等,结合实际制定2024年度全市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建立了法律顾问、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核等工作制度,年内审查相关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46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9份、排查清理规范性文件14份;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部门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教育标语、要点,要求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均在宣传栏设置法治宣传展板,有条件的单位设置阅读室,将法治宣传送到干部职工身边。在“健康普洱”公众号开设普法专栏,充分发挥网络传媒的作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建成了普洱市卫生健康系统廉洁文化教育中心,成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接受思想洗礼、筑牢思想防线、坚定职业信心的平台。 (三)依法推进良法善治,优化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捷化。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管理的要求,以云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省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实现办件受理、审批及出件全流程系统化操作,经过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限时办结率100%,最多跑一次事项比列达100%,办事指南本地化要素准确率100%,市级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100%,承诺事项压减比例达83.16%。2024年,普洱市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受理办件7869件,其中:线上申请543件,线下受理7326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办件评价数5563条,未出现差评情况;二是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头组建市级工作专班,梳理办理指南、业务办理流程,以助产机构“一站式”办理和政务服务中心集成办理相结合的模式,统筹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2024年,全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15851件,其中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上系统办理393件;三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开,现市卫生健康委共有权责清单7类295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检查37项,行政处罚224项。扩大“容缺受理”覆盖面,在第一批公布的“容缺受理”清单基础上,结合实际再优化调整,容缺受理事项从4个增加到7个,容缺材料从5个增加至10个,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严格落实领导带头“走流程、找堵点”工作,年内共走流程4次,找出存在问题4条,均制定对应的整改措施,在职责范围内限时完成整改。 (四)坚决树牢法治思维,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肃查处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紧紧围绕行业监管重点,全面梳理、规范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制度,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2024年,监督检查各类监管单位15267户次,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22989户次,上报协管信息428条,查处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案件309件,罚款138.6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03万元,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使用执法终端,在监督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制作相关文书,记录执法过程,所有行政检查、处罚等工作数据上传到云南省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并实行全过程文书档案管理。依托云南省卫生监督中心行政执法数据共享机制,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运用,加快推动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按照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的要求,及时将执法信息推送至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以及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等工作制度,2024年共对5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法制审核和领导集体讨论;三是认真开展执法监督。以开展层级稽查、专项稽查和执法培训等为抓手,围绕执法主体、证据、法律适用、程序、自由裁量、文书质量等六大方面,随机抽取全市26件行政处罚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并进行通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 (五)严格落实普法责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突出重要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艾滋病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普法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义诊、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年内,全系统开展主题宣讲、咨询活动等1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在健康普洱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相关内容27篇;二是做实做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切实增强普法实效,市卫生健康委结合挂联村实际,抓住挂联村关键问题,采取委机关主动下沉重点宣传和驻村工作队员日常宣传相结合工作机制,通过讲党课、街头集中宣传、深入村民小组、召开家庭会议等宣传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婚姻家庭、防范非法行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等内容以案释法,今年市卫生健康委共到挂联村开展法治宣讲29次、村民小组宣传覆盖率100%,发放宣传手册2万余本,宣传产品1200余件,受众4000余人;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市级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观看《莫让年轻干部有为成“妄为”——云南省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身边“镜鉴”——警钟长鸣十二时》等警示专题片,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以卫生健康行业违纪典型案例为镜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促进警醒反思,市级卫生健康系统共计开展警示教育63场,4627人次;四是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执法人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实地为各管理相对人开展普法宣传234次。主动送法进企业,针对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薄弱的现状,开展职业健康法律知识宣讲进企业活动,全市10县(区)约600名劳动者参加培训。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工作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评议为优秀等次。 (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阳光政务 一是全面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对标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要求,修订完善《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发布。2024年,及时发布政策及工作信息1459条,充分发挥群众意见箱作用,真正使权力运行处于群众监督之下;二是高质高效办理信访事项。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密切关注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加强部门联动和分析研判,2024年办理信访事项45件,受理率和回复率均达100%。处理医患纠纷187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接受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不折不扣地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4年,通过专题研究部署、专人督办、例会督办等方式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21件,满意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用结合能力还不强。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全面、深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缺乏针对性,理论武装与具体业务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二是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加强。疾控机构改革中,卫生监督机构并入疾控中心,委托执法单位和被监督单位为同一法人,存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情形;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编制少、流动性较大,缺少法律、医学专业背景人才,较难应对新形势下复杂的执法形势;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不够新颖,普法内容单一,开展社会普法宣传主要还是以集中培训、街头宣传、印刷材料等传统方式进行,还需要创新和拓宽普法宣传渠道,研究和总结贴合群众、喜闻乐见、能广泛流传的普法形式和经验。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一)强化法治理论武装。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进一步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继续统筹开展执法人员轮训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提升普法工作实效。坚持做好线上线下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平台,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普法讲座、直播互动、微课普法等活动,及时跟进社会热点事件,结合法律法规进行权威解读,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重要节点,定制普法内容和形式,确保普法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建立科学的普法效果评估体系,及时了解和总结普法工作成效,不断调整和优化普法策略,确保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24日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