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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8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7/20250128-00003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8
 主题词:  公安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普洱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公安部和省、市工作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监督保障,高质量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动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预算决算、行政许可等法定内容的主动公开;动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按照目录全面公开机构设置、信息公开指南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内容。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部门工作动态信息89条,在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刊发稿件2276篇(条),原创短视频168条,其中16条的阅读量超过“千万+”,78条的阅读量超过“百万+”,开设并播出“普洱警声”广播16期、“普洱警方”电视专题片11期,充分展现了普洱公安良好的队伍形象和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注意事项,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为社会公众向普洱市公安局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2024年,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要求,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原则,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内容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及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制作发布图解、海报、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元化产品。上线《普洱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向广大人民群众报告普洱市公安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安工作发展等工作情况,现场解答群众咨询。三是按要求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工作,2024年,普洱市公安局未制发和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甄别不再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定期维护更新政府网站部门栏目,规范运行、管理。二是健全完善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运维机制,认真落实“每天编前策划、每周深度挖掘、每月总结研判”的常态机制,围绕中心、紧扣节点,精心抓好内容策划,加强分众化精准化传播,开展互动引导活动,努力做到“每天有策划、每周有精品、每月有爆款”。其中,“茶城森警”警务新媒体账号被中央网信办评为“2023年度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成为云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新媒体账号,被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评为“2023年度公安系统创意传播”账号,被云南省委网信办评为“云南省十佳正能量网络”账号,擦亮普洱公安名片,持续巩固普洱公安在全省政法新媒体矩阵稳居州市级第一方阵的地位。

(五)监督保障。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督办,主要领导抓统筹、分管领导抓指导、责任部门抓落实,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在门户网站设置举报平台栏目,通过110接处警平台、“12389”举报投诉电话、新媒体平台和门户网站等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办理网民投诉咨询74条,受理“互联网+督查”4起,所有事项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反馈。三是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学习培训,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建立信息巡查制度,组织常态化巡查监测和动态勘误,确保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66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3666

行政强制

4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57.4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普洱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和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新形势下公安宣传工作的机遇和挑战研究不透,宣传质效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及时,由于信息种类多、数量大,下级单位和内设部门多,缺乏专人负责,导致部分公开内容未能及时进行公开。三是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需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普洱市公安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充分结合普洱公安工作实际,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实行专人专岗,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准确、规范,坚决杜绝出现固定表述错误和有害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结合上级部门工作提示,督促已开设新媒体的部门做好政务新媒体整合、优化、关停功能等工作,坚决杜绝有平台不更新、有发布无审核等现象发生。三是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着力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工作质量,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四是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多元化开展政策解读,通过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2024年,普洱市公安局无需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普洱市公安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普洱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西盟1号;邮编:665000;电话:0879-2159226;电子邮箱:pesga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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