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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普洱市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
2024-08-02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111/20240910-00001  公开目录:  医疗服务价格  发布日期:  2024-08-02
 主题词: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普医保发〔2024〕73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级医疗机构:

《普洱市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普洱市医疗保障局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医保办〔2022〕40号)及《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138号)有关要求,为统一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最高限价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原则,持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优化,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支持医疗技术进步,支持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支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价值、更高效率的医疗服务,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控制总量,结构调整原则。综合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医保基金收支、医疗费用增长等因素,结合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财政补偿政策以及规范诊疗行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等腾出的空间,合理遴选调整项目,坚持升、调降相结合,着力优化项目价格结构,理清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二)坚持标准统一协调发展原则。解决存在问题针对前期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带来的区域内医疗机构执行价格不平衡问题,统一全医疗服务最高限价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医疗水平相当、地理区域相邻的周边地区医疗服务价格相衔接,结合我医疗水平发展现状合理遴选调整项目,所调整项目不高于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坚持惠民利民,改革创新原则。坚持惠民利民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与各项改革统筹联动,持续巩固取消药品、耗材加成改革取得的成果,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加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三、实施范围

普洱市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参照同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执行

四、调价的主要内容

共调整医疗服务项目339项,其中调增240项,金额6831.04万元,平均增幅21.8%。其中:综合服务类52项(其中:一般医疗服务9项,一般检查治疗43项),医技诊疗类13项(其中:检验2项,病理检查11项),临床诊疗类143项(其中:手术治疗143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35项(其中:中医诊疗类35项)。调减99项,金额2834.81万元,平均降幅12.6%。其中:综合服务类0项,医技诊疗类97项(其中:检验73项,医学影像16项,超声检查9项),临床诊疗类2项(手术治疗2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0调增与调减冲抵后,净增3996.23万元具体调整项目情况详见附件。

五、实施时间

2024年8月1起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涉及面广、影响大、情况复杂,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政策协同,加快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不断扩大品种覆盖面,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确保群众医药总体费用不增加。医保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价格调整工作平稳落地实施。

(二)规范价格行为。普洱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内容,无偿向患者提供医疗费用的查询等服务。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医保局和市卫生健康委。

(三)加强监督检查。针对价格调整,制定政策措施,不断规范公立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促进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四)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强化政策解读,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保障政策顺利实施。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监测和风险防控。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运行监测机制,明确监测指标,对调价涉及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做好调价风险防控,确保价格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本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公立医疗机构应及时报告医保局和卫生健康委。



  
附件【附件.2023年普洱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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