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普洱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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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报经局领导同意,对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如下调整。 组 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 成 员:局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警令部分管办公室副主任,政治部分管宣传科副主任,局直各部门综合科科长(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若有变动,由相应人员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普洱市公安局警令部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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