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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2/20240902-00002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9-02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文  号:  普发改复函〔2024〕16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2号建议的答复
2024-09-02   作者: 点击数:  

杜初进、王杰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0112号)“关于给予审批江城县人民政府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项目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1条,配套设置餐厨预处理系统规模10吨/日、飞灰填埋场处理规模1095立方米/年。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量为100吨/日,年处理量3.65万吨,配置1条100吨/天的焚烧线、余热锅炉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1台1.5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9月—2025年12月,估算总投资:11967.43万元。

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项目审批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帮助江城县两次向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推送项目提级论证申请材料,该项目目前已通过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二批提级论证审核。提级论证通过后,市发展改革委已于2024年7月9日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了项目批复。

(二)项目资金支持情况

目前,市财政无专项支持资金,为支持江城县加快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向省发展改革委争取到省预算内前期经费100万元,用于支持江城县小型垃圾焚烧厂项目推进前期工作。

(三)纳入省市级重点项目情况

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程序为县级提出申请,逐级报市、

省发展改革部门审核,经核实,江城县未提出将该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清单。

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住建、市财政等相关部门,指导江城县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申报,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及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相关规定,继续加大向省级相关部门的汇报对接力度,积极帮助协调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投资、专债等资金支持,并做好项目建设、后续运行等环节的指导和支持。

感谢对普洱市发展改革委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李思锦,2189537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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