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99号建议的答复 | ||||||||||||
|
夏健美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0099号)“关于给予镇沅‘两污’项目立项建设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镇沅县“两污”项目推进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镇沅县污水垃圾建设项目,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送的镇沅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完善工程、镇沅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通过国家2024年第二批提级论证审核,为镇沅县按照建设基本程序推进前期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项目资金支持情况 “十四五”以来,市发展改革委争取到150万元省预算内前期经费,用于支持镇沅县县城乡村(集镇部分)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镇沅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完善工程开展前期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已将镇沅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镇沅县产业集聚区生态岸线系统修复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撑配套工程、镇沅县按板镇老乌山茶区生态环境治理及绿色发展提升项目、镇沅县威远江勐大段产业园区河段生态岸线系统防护工程等项目纳入《云南省“十五五”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重大工程表》(普洱市),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将镇沅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完善工程纳入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清单,将镇沅县城及周边生活垃圾处理建设、镇沅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镇沅县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等项目纳入2024年超长期国债项目申报清单,并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 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对镇沅县“两污”项目谋划、审批、申报等指导,按照污染防治和节能降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债等申报要求,积极帮助镇沅县争取资金,支持镇沅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 感谢对市发展改革委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李思锦,2189537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