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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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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云等3位代表: 你们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推荐澜沧县为普洱市2024年“五城共建”重点县的建议》(第124号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经与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澜沧县人民政府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决策部署,践行典型引路法,营造全省比学赶超工作氛围,统筹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自2023年起,云南省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每年组织16个州(市)各推荐1个同步建设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的重点县(市)(以下简称“五城共建”重点县),列为“五城共建”重点县后,将对相关项目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 二、工作情况 根据《云南省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五城共建”重点县的函》要求,澜沧县结合实际,编制完成了《澜沧县“五城共建”实施方案》,1月15日上报市发展和改革委。1月22日,市发展和改革委组织市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含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等21家单位)对提交申报材料的宁洱县、澜沧县、镇沅县开展了遴选。通过听取汇报、参会人员对申报县进行整体性评价打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打分结果进行归集、遴选结果报市政府同意后,普洱市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宁洱县、澜沧县为普洱市2024年“五城共建”重点县。 2024年3月27日,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组织澜沧县结合近期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及省发展改革委初审意见,对原上报的“五城共建”项目进行了调整。澜沧县原上报项目78项,删除项目31项,更新信息4项,调整后项目共47项,项目总投资96.4亿元,在建34项,未开工13项,完成投资44.11亿元。5月9日,澜沧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到省发展改革委城镇化处进行了工作汇报对接,对“五城共建”在建及未开工重点项目中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的项目进行了梳理,确定可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项目13个。市发展和改革委将积极支持澜沧县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全力向上争取资金,通过“五城共建”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澜沧县县域投资环境,提升县城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市民素质和县城文明程度,推动全县新型城镇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支持发展改革委的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市发展改革委规划科梁名阳,2189538(传真)。邮箱:pesfgwghk@126.com。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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