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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答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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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云、李美英、夏绍青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先支持的建议》(第12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4〕16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委领导安排部署,带领承办科室认真研究,同时积极协调会商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认真研究代表所提建议,共同梳理有关工作情况,形成本办理意见。 你们提出的将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先支持的建议紧密结合澜沧县人民医院现状,找准了制约医院进一步发展的核心问题,站位高远、针对性强,对推动地方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提升澜沧县及周边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澜沧县人民医院项目建设,通过组织开展提级论证、争取超长特别国债资金、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等,积极帮助解决项目建设及资金筹措难题。一是指导开展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感染性疾病、儿童诊疗综合楼项目)提级论证工作,严格把关审核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项目信息、相关申报材料及佐证资料,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感染性疾病、儿童诊疗综合楼项目)一季度顺利通过国家提级论证,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开工建设打下基础。二是为加快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感染性疾病、儿童诊疗综合楼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抓实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向省发展改革委争取2024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三是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积极组织澜沧县按照“两重”建设医疗投向领域和条件申报项目,向省发展改革委推送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病房改造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3660万元,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需求292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40万元。四是按照国家对政府投资分类管理的要求和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要求,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优先支持在建项目,澜沧县人民医院项目未在全省在建续建项目315个清单中,故不符合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要求。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加强对澜沧县有关单位的服务指导,支持澜沧县进一步完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严控地方债务高风险省份新建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积极申报该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同时视有关支持政策要求,多渠道争取国家及省、市资金支持,持续服务指导澜沧县人民医院项目建设。 联系人及电话:社会发展科 吴林玲,2124308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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