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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2-/2023-0818003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08-18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文  号:  普发改复函〔2023〕13 号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普洱市五届一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3-08-18   作者:市发改委 点击数:  

 

金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和规范管理的提案》(165)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感谢您对普洱市充电桩建设和规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的提案,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综合会办单位意见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云能源电力〔2023203号。普洱市进一步加快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共有174座,充电桩792个,充电枪1090个,总功率为57099千瓦,项目总投资1.085亿元。其中:交流充电桩337个,交流充电枪337个,功率为2389千瓦;直流充电桩455个,直流充电枪753个,功率为54710千瓦。

二是按照适度超前、有序推进,用为主、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建设的原则,目前已编制完成《普洱市未来五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规划从普洱市充电基础设施及新能源电动汽车现状出发,预测出未来五年充电基础设施需求,详细明确了主要任务、运营模式、保障措施等内容,待审核通过后下发执行。

三是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第(八)条要求:对2021年底前新建并投入运营、纳入省级平台的公共直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300元进行补贴(换电站按照公共直流充电桩标准计算),公共交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100元进行补贴严格督促落实,目前已争取到省财800.79万元补贴拨至各县(区)。

四是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新建居民小区做好停车场充电桩相关设施配套设计,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达到100%基础设施配套或预留充足的充电设施安装空间并把新建住宅小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内容逐步纳入供电工程验收环节,对不满足要求标准的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已建小区,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逐步改建停车位加装充基础设施。

五是市发展改革委严格把控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的运营资质,对于运营人员、充换电设备、技术水平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不予办理项目备案,督促运营企业建立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线上充换电设施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性和智能化水平。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8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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