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23年度环境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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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结果客观、公正,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31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6月16日经普洱市环境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普洱市2023年度环境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起至6月22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或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科反映。
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园丁路7号,邮编:665000
联系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0879-2310960;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879-2123387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科:0879-2310761
附件:2023年普洱市环境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9日
附件
2023年普洱市环境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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