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2年环境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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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各企事业单位: 因省、市人社部门关于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暂未明确,为正常开展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预通知2022年全市环境工程系列职务(资格)申报评审时间(暂定2022年5月)及有关事项。申报期间若省、市人社部门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一、评审范围
环境工程系列:全市环境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环境保护、环境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环境工程系列遵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等执行。 (二)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要求:2022年各级职称申报评审要在“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三、申报材料及具体要求
(一)申报各等次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提供的材料
1.技术员:提供(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最新版)2份,(2)身份证(复印件1份),(3)毕业证(复印件1份),(4)提供获奖证书及其他材料(复印件1份),(5)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6)履现职以来的各类业务培训证书(复印件1份),(7)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8)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参加申报评审需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凭证材料(复印件1份)。
装订顺序为:按(2)至(8)项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在每页复印件上都签上(或加盖)“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已审核”字样,加盖申报人编制所在单位公章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签上审核人姓名(或签私章)和审核日期(手签或用日戳)。
2.助理工程师:提供(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最新版)一式2份,(2)身份证(复印件1份),(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1份),(4)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证(复印件1份),(5)聘书(或聘用合同、聘用协议书)(复印件1份),(6)履现职以来的各类业务培训证书(复印件1份),(7)继续教育证(复印件1份),(8)提供获奖证书及其他材料(复印件1份),(9)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10)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参加申报评审需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凭证材料(复印件1份)。
装订顺序为:按(2)至(10)项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在每页复印件上都签上(或加盖)“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已审核”字样,加盖申报人编制所在单位公章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签上审核人姓名(或签私章)和审核日期(手签或用日戳)。
(二)具体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最新版)(用A3纸双面打印后中缝装订)一式2份。
2.所有证件材料原件一律不能涂改、涂抹,若出现类似情况,须经人事部门认可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有效。
3.提供的各种证件里申报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要与人事档案记载为准。若证件中出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与现身份信息不一致的,需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4.资格证取得时间与各种申报材料中填写的时间必须一致,聘任时间与聘书(聘用合同、聘用协议书)填写时间必须一致。若无聘书可用聘用协议书代替。
5.申报材料一律装入人事部门指定的档案袋,粘贴《送评审材料一览表》(贴于档案袋封面)上报。
6.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单位承诺书,履现职以来的各类业务培训(进修)证书,继续教育证,获奖证书及其他材料,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公示,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公示结果证明。(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入业绩证明材料中)。
7.廉洁自律证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申报人员,由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出具。
8.非公经济人员,需要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若未按以上要求申报,不予受理。
10.其他注意事项:所有复印件材料都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已审核”字样,加盖申报人编制所在单位公章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签上审核人姓名(或签私章)和审核日期(手签或用日戳)。
四、填表说明
(一)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最新版)时,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签署明确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日期必须填写完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后中缝装订,不得增减表格内容和页码。
(二)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最新版)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时,要求从中专以上学历开始按时间顺序、工作经历逐一填写,时间不能有间断,在家待业的也要写清楚。
(三)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最新版)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四)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最新版)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时,“考核等次”一栏应按实际考核结果填写“优秀”、“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填写“情况属实”或“内容属实”等字样,同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不能签个人私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若单位负责人属申报人员,“负责人(签字)”一栏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不能签个人私章),否则无效。
(五)《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最新版)表十二“基层单位”,系指本人所在的基层用人单位,基层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
(六)填写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名称时必须使用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
(七)《继续教育证书》填写,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19号)执行,每年所学课时不得少于90课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五、公示及其他要求
申报评审情况需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7天(扣除节假日),并把公示内容(表)和公示结果(加盖公章)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同时要求每位申报人员都提供小1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申报材料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
(二)报送地点: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科,电话0879-2310761(普洱市思茅区园丁路7号)。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时间性强,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把好政策关、时间关和材料关,确保环境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按质、按时的顺利完成。评审结果将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欢迎查询和监督。未尽事宜,请与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科联系。具体申报、评审要求,以省、市人社部门下发正式文件规定办理。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最新版)
2.填写注意事项
3.单位承诺书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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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附件2:评审表填写注意事项.doc】 附件【附件3:单位承诺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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