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普洱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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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结果客观、公正,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31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29日经普洱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2024年度普洱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起至8月5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或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科反映。 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园丁路7号,邮编:665000 联系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0879-2310960;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879-2123387;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科:0879-2310761。 附件:2024年普洱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 2024年普洱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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