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6—2020年)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
目 录
前 言 - 1 -
第一章 “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情况 - 2 -
第一节 “十二五”以来取得的主要成就 - 2 -
第二节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 3 -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 5 -
第二章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总体方针 - 6 -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6 -
第二节 主要目标 - 7 -
第三章 加快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任务 - 10 -
第一节 优先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 10 -
一、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 10 -
二、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 11 -
三、稳步发展高中教育 - 13 -
四、快速发展高等教育 - 14 -
五、重视发展民族教育 - 14 -
六、加快发展特殊教育 - 15 -
七、支持发展继续教育 - 15 -
八、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 16 -
第二节 着力推进医疗卫生均衡发展 - 16 -
一、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 16 -
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 18 -
三、加快医疗卫生条件改善 - 19 -
四、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 20 -
五、加强人口计生管理服务 - 21 -
第三节 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 - 22 -
一、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 22 -
二、加大就业援助服务力度 - 23 -
第四节 加快完善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 24 -
一、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24 -
二、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 24 -
三、提高残疾人的保障水平 - 25 -
第五节 构建覆盖城乡住房保障体系 - 25 -
一、着力解决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 26 -
二、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 26 -
三、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 - 26 -
第六节 完善全民文体广电公共服务 - 27 -
一、构建公共文化体系 - 27 -
二、加强公共体育服务 - 28 -
三、增强广电覆盖能力 - 28 -
第七节 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29 -
一、促进城乡区域均等化 - 29 -
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享 - 30 -
第四章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措施 - 30 -
第一节 加强基本要素保障 - 31 -
一、加强规划用地保障 - 31 -
二、建立人才支撑体系 - 31 -
第二节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 31 -
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 31 -
二、持续增强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 - 31 -
三、拓宽社会力量进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 32 -
第三节 明确部门责任分工 - 32 -
一、基本公共服务目标任务分工 - 32 -
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分工 - 36 -
第四节 切实加强有效监督问责 - 36 -
附件:“十三五”时期普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普洱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的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属于公民的权利,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
根据《普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本规划范围确定为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涉及的公共交通、通电、通邮、饮水安全、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内容,已纳入有关专项规划,不在本规划中予以阐述。
为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特编制《普洱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划编制以《普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17〕5号)为依据,体现了政府保障公民基本权益的庄严承诺,是全市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南。
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年—2020年。
第一章 “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情况
第一节 “十二五”以来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以来,我市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持续加大投入,创新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管理和任务分解,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一是公共教育和职业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试点,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2015年,全市学龄前儿童入园率达73.33%,提高23.79%;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1.99%,提高21.3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84.59%,比2010年减少2.56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70.26%,比2010年提高20.26个百分点。加快推进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和普洱市卫生学校建设,全面完成市职业教育中心组建工作,促进全市职业教育规模化、特色化发展。二是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不断加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断增强,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明显改善,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医疗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2015年,全市三项基本医保(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参保(合)人数达到198.09万人,比2010年增加10.52万人。人口形势发展平稳,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43‰,人口自然增长率达6.31‰。三是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断完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能力不断提升。2015年,城乡居民参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101.83%,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全市新增城镇就业5.64万人,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1.65万人,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有效控制在4.6%的范围内。四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日益完善。积极开展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和按标施保工作,2015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6.54亿元,比“十一五”增加24.12亿元,全市城乡低保基本实现全面覆盖;积极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共发放医疗救助金8652.0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57.08万人,比2010年增加54.33%和降低9.55%;建立各类养老机构57个、老年活动场所428个、农村幸福院145个,社会福利制度开始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全市辖区内火化率从22%提高到48%。五是保障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成效明显。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逐步构建覆盖城乡的住房保障体系。“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46406套(户)城镇保障性住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149071户。六是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事业协调发展。基本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加快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惠民示范村等文化惠民工程,打造佤族原生态剧目《佤部落》和大型民族歌舞《天赐普洱》,打响“天赐普洱·世界茶源”城市品牌,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全市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6%。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通”工程通过省级验收。公共体育事业加快发展,基层公共体育设施薄弱状况得到改善。
第二节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共服务体系供给不足。由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薄弱,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较低,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长期不足,历史欠账较多。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会事业、民生改善等方面供给总量不足。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中小学校舍及辅助设施尚未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特别是体育教学设施,与学校标准化建设有很大差距,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按生源)低于全省15.97个百分点。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薄弱,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弱,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全科医师),整体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培养、引进高素质人才难度大;我市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仅3.73张、执业(助理)医师和护士人数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能力不足,“小、散、无、旧”现象突出,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而紧迫。基层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缺乏,建设维护资金需求量大。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率较低,影响资金的周转和职工的利益。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养老服务供给严重不足,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资源配置体系存在差异。由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基本公共产品供给数量和质量在城乡之间、经济发达地区和边境贫困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合理,相对优质的资源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一些边疆、边远、民族、贫困地区的公共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设施普遍落后,城乡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特殊弱势群体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力仍未得到有效保障。
——资金保障系统不够完善。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卫生、文化、住房等公共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需求更加广泛,要求越来越高,亟需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但由于我国尚未完全确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我市在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支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如:2011-2014年全市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共106.16亿元,占同期财政公共预算支出的14.31%;医疗卫生支出共64.13亿元,占同期财政公共预算支出的8.65%;保障性住房支出为45.51亿元,占同期财政公共预算支出的6.14%,支出结构需进一步向基本公共服务倾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基层政府事权与财力不匹配,以农村实际需求为导向的“自下而上”决策模式尚未建立,农村基层政府公共产品供给责任缺失、供给主体缺位,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运行和分工协作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
——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高。相对于加大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硬件”设施的投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软件”配套不足而影响基层服务水平的问题更加突出。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等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养不起”的问题尤为紧迫,从业人员少且服务水平不高,年龄老化、学历层次、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不高,退出进入机制未建立等问题,严重影响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提升。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服务均等化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阶段,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迫切。国家将集中精力着重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出现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突出问题,有望对发展滞后的地区更加关注,从政策、投入方面,给予更大的倾斜支持,最大限度促进欠发达地区实现小康。随着我市脱贫攻坚深入推进,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居民消费需求的转型升级,人民群众对教育、就业、医疗、文化、体育、住房等方面的需求有了更高要求,对好生活有了新的期盼。
——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经济增长从高速转向中高速,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发展动力加快转换,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稳增长、惠民生、补短板上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我市公共服务整体水平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财政增收难度加大,保民生兜底线的任务更加艰巨。
——社会结构变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由于我市是一个集边疆、山区、少数民族、贫困“四位一体”的州市,面临着服务设施硬件建设难,服务制度、服务质量软件提升难的挑战,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更加艰巨。
——新兴产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兴起,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快速发展,推动公共服务新业态不断发展、供给方式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更加丰富,同时也给加强公共服务管理,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数据开发应用带来挑战。
第二章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总体方针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惠普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强化公共资源投入保障,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构建统筹协调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实现全市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二节 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分布逐步均衡,范围逐步扩大,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主要完成“一体系、五机制和七目标”。
建立一个体系。以建立人人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构建和谐社会为导向,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城乡二元失衡向城乡均衡发展的转变、公共服务供给体制由政府包揽向多元主体参与的转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由低向高转变。初步建立起与市情和需求相适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完善,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创新五大机制。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共建共享、均衡发展的资源配置机制;筑网托底、强化基本的服务保障机制;服务范围、供给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问需于民、双向反馈的供需协调机制。
实现七大目标。教育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县域均衡发展,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以上。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目标。到2020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0%,县域内就诊率达90%;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5%,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98%以上。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1岁左右。社会保障目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医疗保险在扩面、提标基础上,全面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同步提高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和社会救助标准,推动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9.5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5.19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3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6.0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64万人;今后5年每年增加高技能人才1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社会服务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老年残疾人和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全覆盖;社区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人人享有社区康复服务”。到2020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90%。住房保障目标。到2020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基本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公共文化体育广电服务目标。加快城乡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差距缩小。到2020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县(区)建有公共体育场,50%以上的县建有全民健身中心,50%以上的乡镇、街道、行政村和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城市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100%。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以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为重点,着力扩大覆盖范围、补齐短板、缩小差距,不断提高城乡、区域、人群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
“十三五”普洱市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 2010年 | 2015年 | 2020年 | 年均增长(%)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6.03 | 6.31 | 6.7 | 1.21 |
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 | 7 | 6.7 | 4.6 | -0.072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87.15 | 90 | 95 | 1.09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33.3 | 53.07 | 90 | 5.69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50 | 70.26 | 90 | 5.08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17 | 3.74 | 4.3 | 2.83 |
五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万人) | 4.17 | 5.64 | 7 | 4.42 |
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套数(套) | 6186 | 45209 | 12262 | -22.97 |
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户) | 88950 | 202871 | 297871 | 7.98 |
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张) | 2.7 | 3.5 | 5.76 | 10.48 |
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人) | 2.6 | 3.95 | 5.6 | 7.23 |
孕产妇死亡率(人/10万人) | 54.25 | 37.86 | 28 | -5.86 |
婴儿死亡率(‰) | 12.01 | 9.92 | 10 | 0.16 |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 | 31.75 | 79.5 | 85 | 1.35 |
市、县图书馆到国家级达标率(%) | 80 (三级8个) | 80 (二级2个,三级8个) | 80(二级2个、三级8个) | 0 |
市、县文化馆到国家级达标率(%) | 45 (三级5个) | 100 (一级1个,二级6个, 三级4个) | 100(一级1个、二级6个、三级4个) | 0 |
乡镇综合文化站到国家级达标率(%) | 0 | 46 (一级6个,二级15个,三级28个) | 80 (一级6个,二级15个,三级84个) | 11.70 |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机构床位数(张) | 7.8 | 14.4 | 25 | 15.81 |
第三章 加快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任务
按照“广覆盖、均等化、可持续”的发展要求,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主要路径,以逐步实现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为主要目标,以增强服务供给能力为出发点,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继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平、优质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教育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完善创业帮扶机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体系。继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文化管理体制。
第一节 优先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改革创新为保证,促进全市公共教育均衡发展。
一、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加快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新增资源重点向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重点解决好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鼓励优质幼儿园兴办分院或合作办园,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重点推进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确保每一个乡镇都建成一所中心幼儿园。建立幼儿园办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落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给予普惠性民办园适当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至2020年初步建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优化幼儿园布局结构,加强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和学前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认真落实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的政策,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各县制订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优化公办园的布局。加大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力度,根据普洱市学前教育发展需要,探索研究普洱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工作待遇,实现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入园。到2020年,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90%,省级示范幼儿园比例达到30%。
二、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加快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步伐,积极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规划建设寄宿制学校,优先保障基础设施以及学生的生活条件、营养健康和交通需要,妥善解决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人员配置问题。加快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教育专项工程,整合建设资金集中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重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校舍改造,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化。落实国家和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按照“保基本补短板、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基本达标。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通过加大对城区学校的新建、改扩建和合理分流学生等措施,逐渐解决城乡教育资源不足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启动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提升工程,推进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学校文化建设和办学特色培育工程。通过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县聘校用机制,推行学区制管理,探索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形成协作联动、以强带弱、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大胆探索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对口支援、学校联盟、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送教下乡、优质资源辐射等多元化的教师流动方式,打造适合区域实际情况的教师流动模式,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实现县域内教师队伍水平均衡。
实行九年一贯制招生,优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等办法,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好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参与的农村义务教育留守学生关爱服务体系,促进县域学校生源均衡,保障义务教育入学机会公平。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完善贫困生救助体系,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到2020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
三、稳步发展高中教育
分区规划、分层推进,继续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普通高中等教育专项,通过新建、改扩建、整合置换等方式,加快普通高中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逐步消除大额班现象,正确处理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关系,适当控制普通高中规模过大倾向,保持学校发展规模适中。大力发展民办普通高中教育,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稳定。调整普职比,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促进两类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加大对民族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支持高中学校立足学校传统和优势,发展校本课程,创新育人模式,形成一批科技、艺术、体育、外语等特色高中。鼓励民族地区高中结合本地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打造民族文化教育传承特色项目,形成民族教育特色校本课程和特色教育模式。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完善课程体系,注重学生个性培养,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全面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探索推行选课走班。深化教学改革,改革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建立适应课程设置方案要求的学分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
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进一步整合中等专业学校的办学资源。优化县(区)职业高中办学结构,积极尝试与市职教中心联合办学,突出区域特色,发挥办学优势,扩大招生规模。继续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支持各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力度。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有效整合办学资源,提升办学实力。推进职教园区、县级职业高级中学(职教中心)与城市院校、科研机构等对口合作,实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到2020年,建立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之间自由流动的学习机制,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以上。
四、快速发展高等教育
积极推进云南热带作物职业学院迁建,大力推进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建设,整合普洱现有卫生教育资源的基础上组建普洱卫生职业学院;积极发展技工教育,将普洱技工学校逐级晋升为普洱技师学院。
五、重视发展民族教育
加大投入力度,探索设立市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经费和少数民族教育补助专项资金,扶持边境县民族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支持边境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提高寄宿制民族学校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加快普及民族地区学前三年教育,巩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民族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的培养培训,保障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创新民族团结教育方式,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进教材,重视“普洱市民族团结示范校”创建。以普洱本地民族文化资源为载体,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鼓励和支持学校以民族文化为重点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德育以及体育、音乐、美术教育。制定普洱市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区建设方案,建设5-7个县级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区,促进各民族平等和谐团结。
六、加快发展特殊教育
建立多元主体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格的教育。对县域开展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督导评估,不达标的县不得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确保各级各类学生享受免费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及技能培训。加大特殊学校职业技能教育和实训基地建设,完善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完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机制,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服务水平。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创建1-2所省级特殊教育“医教结合”试点学校。
七、支持发展继续教育
建立健全学习型普洱建设发展和评估机制,加快推进学习型单位和学习型社区建设,努力营造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社会环境。统筹规划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引导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向社会开放学习场所、设施、资源。办好普洱开放学院,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大力发展面向社区、农村和民族地区的继续教育,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满足社会成员学习多样化、个性化、职业化的学习需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民办教育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公民参加各类终身教育和学习活动,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条件,营造全民学习的氛围。依托普洱市政府网站建立普洱市终身学习网,为社会成员自我学习提供各种资源和信息。积极发展新媒体、中心教室、学习港等信息化教学。
八、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上海、江苏、山东、昆明等地区校际区域合作,借鉴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努力缩小全市教育同发达地区的差距。创新学校办学机制,积极引进外地优质教育实体到本地办学,鼓励支持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同发达地区的优质教育实体联合办学,共同发展。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建立健全老挝、越南、缅甸等国籍学生到中国就学机制。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与国内外学校建立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推动人才培养、教师交流研修、汉语推广、合作办学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深入发展;推进“华文教育普洱基地”和“汉语国际推广中心小学基地”建设;鼓励支持民间在泰国、老挝、缅甸等开办华文学校;吸引周边国家公民来普洱接受技能培训和语言培训。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合作,推动“金三角”区域、跨境民族、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文化等领域问题的国际学术研究和交流,形成一批特色研究成果,打造学术特色。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国际教育交流合作长效机制,逐步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第二节 着力推进医疗卫生均衡发展
一、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害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抓好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和严重威胁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问题,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开展好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妇女两癌筛查、孕前优生优育工作。大力培养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完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层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到2020年,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5%,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8%以上。
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优化医疗机构区域布局和资源配置,大力推进社会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坚持填平补齐、促进公平、重点支持薄弱环节建设的原则,继续加大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力度,优先支持边疆民族贫困地区、人口大县和医疗资源缺乏地区发展,全面提升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计生制度,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各要素间的关系,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卫生计生服务。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长期均衡协调发展,强化计生队伍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每个县(区)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合理确定村卫生室的配置数量和布局,原则上每个建制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思茅中心城区和各县县城,3-5万人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0-5000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中西医互补的公共卫生服务机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扩大覆盖面。构建多元化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除法律法规明令禁入的领域外,医疗服务市场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病床数占全市病床总数的20%以上,多元化办医格局初步形成。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继续开展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推进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建立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机制,搭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疾病预防控制等网络信息平台,构建市、县(区)、乡(镇)三级应急反应联系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医疗应急救治体系,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妇幼保健体系,全面提高健康服务能力。到2020年全市床位总数达到14100张,每千人口病床数达5.3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达到15000人,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达5.6人,每千人口执业(助师)医师数达到2.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达到3.14人。
三、加快医疗卫生条件改善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严格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确保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执行到位。强化药品配送监管,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新突破,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为关键环节,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科学的医疗机构分类评价体系。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医院运行质量和效益。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以基层为重点,力争到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四、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机制,实行重大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推进落实“四有两责”,确保基层监管职能、机构、队伍、装备、经费落实保障到位。强化监管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健全“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全程监管的责任链条。
(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快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设,突出普洱特色食品、民俗食品和重点品种、领域的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扩大标准的覆盖面;加快普洱道地特色中药材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地方习用药材、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制订与提高,推进中药材产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实现产品标准备案与产品质量监管的有效衔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责任保险制度、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制度,形成有效衔接的食品药品安全制度体系。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执法体系。统一和规范食品药品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标准,建立健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抽检、投诉举报、重大活动保障等规范化操作规程(SOP),建成一体化、标准化执法操作规程体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行刑证据互认、证据转换工作机制,提高刑事责任追究效率,使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严惩重处常态化。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基本装备类、取证工具类、快速检验类、特殊应急类四类装备建设,提升基层和一线执法装备水平及监管能力。
(四)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药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和新技术示范应用。推动校企联合、所企合作,加大对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力争普洱特色食品品种、重点中药材品种成为国家标准的制定者。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及重大项目建设,建立以市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区域性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县级检验机构为基础,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自检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
(五)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体系。加强统筹规划,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基本实现对猪肉、蔬菜、茶叶等重点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药品电子监管追溯系统实现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所有上市药品品种全程可追溯。“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基本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可追溯。
(六)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强化新闻宣传阵地建设,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APP等新兴传播载体,构建立体式、多维度的新闻宣传工作格局,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良好舆论氛围。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网络,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建立社会共治激励机制,支持普洱市食品行业协会、市药学会等社会团体协会组织、行业商会规范自律。
五、加强人口计生管理服务
(一)加强人口管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构建以人口战略、生育政策、就业制度、养老服务、社保体系、健康保障、人才培养、环境支持、社会参与等为支撑的人口老龄化应对体系,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实现户籍管理、婚姻、人口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等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加强出生人口的预检测和人口形势研判。加快推进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改革,稳定和加强县乡级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按照常住人口比例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实现生育水平适度平稳,人口总量调控在合理范围。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和帮助,完善援助制度,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合作机制,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做好优生优育的全程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加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权益保护,公平参与并更多分享发展成果。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升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
(二)完善生育服务。加快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完善生育登记服务机制;推进生育服务证与无纸健康手册、预防接种证等有机结合;简化特殊情况、再生育手续办理,推行网上办理,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和人口文化建设,以及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将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均等化工作纳入深化医改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全局,把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对象。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
第三节 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
一、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继续扩大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和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健全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即时结算,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完善医保关系转移续接工作,推进各项医保制度之间衔接。健全完善医保信息系统,探索建立智能审核系统。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互认、区域内转移接续等制度;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大病保险,完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试点办法,逐步提升民政救助补助标准,为救助对象构建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救助”的三重防护网,切实提高保障水平。积极拓宽商业保险服务范围,扩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资质高、信誉好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试点。鼓励开发适合农村居民、边境少数民族的健康保险产品,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医疗机构投保医疗场所公众责任保险、医疗机构财产保险等。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健康保险产品,加强银保互动,建立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9.5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5.19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37万人。
二、加大就业援助服务力度
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重点做好以高校毕业生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带动就业,认真落实 “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落实鼓励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继续建设“青年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促进青年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帮扶,积极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共同实施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十三五”末,开展技能培训3万人次,帮助1.25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扶持成功创业 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达10.23万人。
第四节 加快完善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一、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与普洱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社会福利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专项福利制度,推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建立健全更加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加强城市老年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促进城镇养老机构升级换代;着力发展医养融合养老机构,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档次和规模,发挥政府的兜底作用。逐步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间的转诊与合作,建立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捷和优惠服务的能力。制定科学的优惠政策,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鼓励市内外社会力量和境外资本在普洱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力度。认真落实国家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努力推进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结合发展,实现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健康养老服务便捷对接。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和学习阵地规范化建设,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备的离退休干部活动和学习阵地。到2020年,建立起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二、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救尽救。逐步推进低保及其边缘群体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差别化救助,发展专项救助,完善阶梯式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搭建跨部门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健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建立重特大疾病救助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发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统筹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水平,适度提高“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重点突出托底保障、救急解难功能。
三、提高残疾人的保障水平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建设,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各项优扶政策,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到2020年,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老年残疾人和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全覆盖;社区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人人享有社区康复服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90%。组织残疾人技术培训3600人次;参加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稳定10万人,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残疾人比率达15%,机构托养残疾人比例达1%。加强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的推广。推动公共文化体育场所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为视力、听力残疾人等提供特需文化服务。加快推进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第五节 构建覆盖城乡住房保障体系
充分利用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扶贫移民搬迁的机遇,研究出台城镇集中建房以奖代补政策,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住房保障体系。
一、着力解决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城镇落户常住人口的住房,通过采取用人单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赁住房和个人购买普通商品房“四位一体”的方式,有效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住房。建立房管、民政、公安、工商、人社、税务等部门信息统一平台,加强对申报家庭和收入和住房状况的认定工作,确保分配公平。到2020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全覆盖。
二、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以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居民地震安居工程、扶贫工程、地质灾害异地搬迁、工程移民搬迁及灾区民房恢复重建为重点,加快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消除农村D级危房,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三、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
加快推进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改造。稳步推进非成片棚户区、零星危旧房改造。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集中连片的城镇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居住功能。加强与棚改融资公司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棚改贷款支持,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逐步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比例,通过货币补偿、政府组织棚户区居民自主选购、政府购买存量房增加安置房源等方式,加快改造步伐。
第六节 完善全民文体广电公共服务
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讲好普洱故事,传好普洱声音,展示好普洱形象,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实施,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深入实施创新型普洱行动计划,全面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健康普洱”建设。
一、构建公共文化体系
加强科学规划,统筹城乡区域服务设施网络建设,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推进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全面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创新机制,增强活力,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能力,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市级重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扩建一批县(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级文化活动室,使各种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市县(区)公共图书馆达到三级以上国家标准;市县(区)文化馆达到三级以上国家评估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60%达到三级以上国家标准。以农村、边境地区和民族贫困地区为重点,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国门文化形象工程、全民阅读活动、农家书屋、城乡报刊覆盖、特殊群体文化特惠服务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基层文化特别是农村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到2020年末,实现农家书屋全部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完成80%以上村文化室、文体活动广场和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着力加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申报工作,提升保护与利用水平,弘扬中华文明,加强文物抢救、修缮、管理和安全工作,建立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博物馆的综合防范体系。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社会组织,推动文化发展繁荣。
二、加强公共体育服务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便于群众参与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城市绿道、体育公园等场地设施,不断扩大全民健身设施数量,建设重点向乡(镇)、社区等基层倾斜,逐年提高体育健身设施对人口、区域的覆盖率,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加快推进亚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和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结合省体育局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设施“四个一”工程,大力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体育系统的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健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的管理制度。协调教育部门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城区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50%,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开放率达90%以上。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健全基层全民健身组织服务体系。力争到2020年,50%以上的县(区)建有公共体育场和全民健身中心,50%以上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学校有健身设施,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学校公共体育设施分时段免费或低价向群众开放。
三、增强广电覆盖能力
建立和完善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长效机制,继续推进户户通本地节目落地、高山台站改造、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农村电影放映、民族电影译制和放映、县城和重点乡镇城市数字院线建设工程,启动广播电视地面数字无线覆盖工程,加快广播电视媒体转型步伐。积极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整合资源优势,创新传播方式,推进媒体出版、播出技术升级,提高科技含量;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平台,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积极充分发挥舆论主阵地、主力军作用,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力,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鼓励发展城镇中小型特色书店、专业书店、社区书店和网络书店,进一步发展农村各种形式的出版物发行网点、代销点和租赁点。鼓励各种资本投入农村出版物发行,拓宽农村出版物市场。加强全民阅读工程阵地建设,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实现城乡居民阅读活动的广覆盖。“十三五”末,基本解决“盲点”、“难点”的农民收听和收看广播电视难问题,全市10县(区)20户以上自然村寨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全市103个乡镇和70%的农村地域调频广播覆盖。进一步加强放映质量监管,不断提升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质量和水平。
第七节 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以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为重点,着力扩大覆盖范围、补齐短板、缩小差距,不断提高城乡、区域、人群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
一、促进城乡区域均等化
缩小城乡服务差距。加快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劳动就业等制度城乡一体设计、一体实施。有步骤、分阶段推动规划、政策、投入、项目等同城化管理,统筹设施建设和人员安排,推动城乡服务内容和标准统一衔接。把基本公共服务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补齐农村和特大镇基本公共服务短板。鼓励和引导城镇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促进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辐射。提高区域服务均等化水平。强化市人民政府统筹职能,加大对市域内基本公共服务薄弱地区扶持力度,逐步缩小县域间、县市间服务差距。
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享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技术、设备等要素共享和互相开放,对基础设施进行合理配置,统一规划、充分发挥资源集聚的效用。促进区域教育资源统一规划和共享,推进区域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加快区域公共文化体育资源共享,加快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建立区域体育信息资源共享的标准和技术平台,初步建立人口计生基础技术服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推进区域生活保障业务资源共享,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间的衔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框架、内容和实施步骤相互间的对接,减少制度障碍。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待遇互相承认,使基本公共服务不因人员流动而改变,为各项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提供条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的标准化建设,为最终统一基本公共服务待遇打下制度基础。构建公共就业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直达社区互联互通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人力资源信息预测预警机制,促进人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整合相关资源,持续改善基层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条件。依托政府综合服务大厅完善相关经办服务设施,推动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发展和共建共享。简化基层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服务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等服务方式。
第四章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措施
建立科学高效保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配套,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实效性,确保普洱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重点和主要任务顺利实施。
第一节 加强基本要素保障
一、加强规划用地保障
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综合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资源
承载能力等因素,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筹布局。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人口发展趋势,对土地供给进行前瞻规划,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用地。新建居住区要按相关规定,完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托幼、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并在合理服务半径内尽量集中安排。
二、建立人才支撑体系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引导基本公共服务人才在城乡、区域之间合理流动,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重视实用人才的培养,健全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制度,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
第二节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加强汇报沟通,争取国家和省加大对普洱市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力度,发挥转移支付资金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作用。争取国家和省加大对我市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集聚地区公共服务的重点建设项目投入力度。
二、持续增强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
各级财政优先安排预算用于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相匹配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充分体现社会公平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管理,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落地提供资金保障。
三、拓宽社会力量进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各行业及各级政府在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时,对非公立机构要留有合理空间,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各行业及各级政府要科学确定适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出一批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大力发展志愿服务和慈善服务,充分发挥慈善组织、专业社会服务工作机构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中的补充作用,促进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优势互补、有机融合。
第三节 明确部门责任分工
将本规划确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目标、任务、标准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规范并引导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的职责行为,推进公共服务健全发展。
一、基本公共服务目标任务分工
(一)优先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2016年宁洱县、江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60.2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88.5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73.26%;2017年景东县、景谷县、镇沅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67.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8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77.25%;2018年墨江县、孟连县、西盟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7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1.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1.5%;2019年澜沧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82.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2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6%;2020年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25%。(市教育局负责)
(二)着力推进医疗卫生均衡发展。到2016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乡镇卫生院)达到95.15%,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村卫生室)达到82.48%,县域内就诊率达81%;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2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94‰以下,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94%以上。到2017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乡镇卫生院)达到95.15%,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村卫生室)达到97.38%,县域内就诊率达83%;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3.1/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96‰以下,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95%以上。到2018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乡镇卫生院)达到95.15%,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村卫生室)达到98.29%,县域内就诊率达85%;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1.3/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98‰以下,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96%以上。到2019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乡镇卫生院)达到95.15%,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村卫生室)达到98.29%,县域内就诊率达87%;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4%,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9.6/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99‰以下,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97%以上。到2020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乡镇卫生院)达到95.15%,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村卫生室)达到98.29%,县域内就诊率达90%;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5%,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98%以上。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1岁左右。(市卫计委负责)
(三)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4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3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5.3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11万人;增加高技能人才1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8.02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59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3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5.5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24万人;增加高技能人才1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8.0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79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3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5.6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37万人;增加高技能人才1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8.1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99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3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5.8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51万人;增加高技能人才1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9.5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5.19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3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6.0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64万人;增加高技能人才1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市人社局负责)
(四)加快完善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到2020年,建立起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老年残疾人和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全覆盖;社区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人人享有社区康复服务”。到2020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90%,其中2016年达75%,2017年达79%,2018年达83%,2019年达86%,2020年达90%。(市民政局、市残联负责)
(五)构建覆盖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到2020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基本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市住建局负责)
(六)完善全民文体广电公共服务。加快城乡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差距缩小。2016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15平方米以上,县(区)建有公共体育场,38%的县建有全民健身中心,38%以上的乡镇、街道、行政村和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城市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75%;2017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26平方米以上,县(区)建有公共体育场,40%以上的县建有全民健身中心,40%以上的乡镇、街道、行政村和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城市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80%;2018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县(区)建有公共体育场,48%以上的县建有全民健身中心,45%以上的乡镇、街道、行政村和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城市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85%;2019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以上,县(区)建有公共体育场,50%以上的县建有全民健身中心,50%以上的乡镇、街道、行政村和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城市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90%;到2020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县(区)建有公共体育场,50%以上的县建有全民健身中心,50%以上的乡镇、街道、行政村和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城市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100%。(市文体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分工
(一)基本公共教育(市教育局负责)
(二)基本医疗卫生(市卫计委负责)
(三)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市人社局负责)
(四)基本社会保险(市人社局负责)
(五)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市文体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六)基本社会服务(市民政局、司法局负责)
(七)基本住房保障(市住建局负责)
(八)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市残联负责)
第四节 切实加强有效监督问责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检 查,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的 重要作用,加大对建设工程和专项拨款使用绩效的审计、监管力 度,并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问责机制,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在政府和干部政 绩考核中的权重。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预算公开机制,增强预算透 明度。建立合理、透明的检查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 设质量追溯制度,对学校、医院、福利机构、保障性住房等建筑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逐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行政承诺制度、听证制度和信息查询咨询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畅通公众对于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投诉、建议和意见的传达渠道。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创新监督手段,发展电子政务,建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高效监督服务平台。加强监测评估,对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的进展和效果,以及制度标准和重点工程的推进情况监测评价、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