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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多举措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坚持以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为抓手,优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为稳投资、抓项目、优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优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进必进”要求,将发展改革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实体大厅。同时,按照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和“五级十二同”的要求,统一了全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同一个政务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权限范围、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申请表单等,办理信息和进度可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以及“一部手机办事通”查询,有效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二是深化改革,做到能放尽放、权责统一。精简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节,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备案权限根据属地原则下放到县(区),并简化项目备案手续。2014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累计取消、下放或部分下放行政职权23项,调整监管方式3项。2020年11月,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357项涉及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事项从行政许可并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并入发展改革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三是精简流程,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对投资项目通过在线申报、在线办理、监督管理、电子监察等,实现了投资建设项目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目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核准以及节能审查时限均从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缩短审批时间75%。项目备案实行属地管理,由县(区)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业主可即时办结。2022年共审批、核准、备案项目3217个,其中:审批1540个,核准20个、备案1617个。
四是完善机制,加大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印发《普洱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政府总揽全局的作用,全面加强各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管;发改部门加强立项的审批,从源头上保证项目建设的规范;财政部门从资金核拨、资金使用等方面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督;审计部门加强对项目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备案项目开展随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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