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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02/20240925-00003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9-25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文  号: 
市级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2024-09-25   作者: 点击数: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点普法内容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10部以内法规)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4.《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8.《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本单位本年度重要普法时间节点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0·16”世界粮食日

本单位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根据本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10项以内项目和活动)

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培训计划、重点课程,作为新入职干部必修培训课(责任科室:绿色人文宣教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2.“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题宣传活动(责任科室:信用中心);

3.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意识(责任科室:绿色经济发展科、煤炭石油天然气科、电力运行调度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4.通过“全民国防教育月”暨“9.18”主题宣传活动,依法开展国防教育,提升全民国防素养(责任科室:国动办);

5.通过“10·16”世界粮食日、粮食收购期间开展粮食流通领域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粮食安全、爱粮节粮的意识(责任科室:粮食物资能源储备科、粮食安全发展科、粮食执法督查科);

6.“10.31”防空警报日,开展防空宣传活动(责任科室:国动办);

7.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责任科室:体改政策法规科、绿色人文宣教科)。

本单位普法平台

1.政府网站

2.微信公众号

3.大厅LED显示屏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

苏建波

责任部门

体改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

0879—2137809

普法联络员

李燕、李欣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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