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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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对本局核发符合注销条件的鄢大志等19名人员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注销(详见《普洱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注销名单表》),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普洱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注销名单表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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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注销名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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