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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普洱市中心血站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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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中心血站: 你站报来的《关于审批普洱市中心血站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必要性:项目建设将补齐血站短板,健全当地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提升区域公共卫生保障的均衡性与可靠性。强化血站应急保障能力,高效响应各类突发情况的用血需求,实现快速响应、高效供给,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适配血站功能拓展与长远发展需求,符合相关建设标准,通过扩大用房规模、优化功能分区,提升采供血、科研及技术指导水平,缓解业务运行压力、提升服务品质,切实保障群众临床用血安全高效。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二、项目名称:普洱市中心血站改扩建项目。 三、项目代码:2509-530800-04-01-818340。 四、建设单位:普洱市中心血站。 五、建设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2号。 六、建设性质:改扩建。 七、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综合业务用房8000平方米,血站特殊用房提升改造(为血库、成分制备、体采科业务区、质量检测实验室、检验科实验室的二次装修),专用设备购置(含智能血液存取系统、血液核酸检测系统)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900.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5000.0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900.00万元。 九、建设期限:2026年10月至2028年03月。 十、法人代表:李绍华(普洱市中心血站站长)。 十一、招标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该工程建设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详见附表。 十二、其他:要严格遵守《政府投资条例》和《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等,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控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请严格按血站核定的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装修标准。要严格遵守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专款专用,投资不得用于偿还债务等不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且各渠道资金已完整闭合、没有缺口,实施该项目不新增地方债务。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按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附件: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洱市中心血站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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