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澜沧县公安局东河派出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澜沧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报来的《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报请审批澜沧县公安局东河派出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澜发改字〔2026〕0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澜沧县公安局东河派出所安全隐患,保障公安系统办案效率和应对突发、紧急、重大事件需要,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原则同意澜沧县公安局东河派出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澜沧县公安局东河派出所建设项目,2310-530828-04-01-948046。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洱市澜沧县东河乡政府旁。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844㎡。其中,业务用房558㎡,生活辅助用房286㎡。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计划开竣工时间为2026年3月至2027年2月。 七、项目总投资估算2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56.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68万元,预备费5.69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配套218万元,申请市级财政补助72万元,补助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八、项目法人单位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本项目不必须招标。 十、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项目方案,合理控制投资,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未全面落实建设资金不得开工建设,不得以垫资方式实施项目,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进行豪华装修,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批复建设。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澜沧县公安局东河派出所建设项目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