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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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0300000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地区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普洱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做好收购、储备、保管、轮换、销售中央、省、市各级储备粮、储备油,保障各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合格、管理科学规范,确保政策性粮油、商品粮油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农村经济科、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体改政策法规科、地区科、辐射中心、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和收费科、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科、水电新能源科、电网石油天然气科、粮食物资能源储备科、粮食安全发展科、粮食执法督查科、绿色经济发展科、绿色人文宣教科、评估督导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碳汇经济研究中心、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的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保安全上下功夫,围绕“十四五”目标和各项“三年行动计划”既定目标,分解细化年度任务,找准工作突破口和切入点,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和中期调整,确保目标制定更加科学合理。
二是聚焦聚力稳增长。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研究制定开门红、稳增长等有力有效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国家和省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严格实施经济工作“五挂钩、一报告、一通报”考核办法,激发各级各部门前列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坚持监测、预警、分析、会商制度,健全经济运行监测联席会议制度,盯牢重点县区、重点企业、权重指标等运行情况,强化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分析,及时应策、推动、问效,全力保持经济稳中有进。
三是抓固定资产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引擎作用,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一是加强投资调度。继续实行固定资产投资奖补和委领导挂钩联系县(区)制度,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存在的困难问题。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逐月补齐缺口,确保完成全年投资目标。二是抓好重点项目。抓实专项债、基金、中长期贷款等已获上级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推进临沧至普洱铁路前期工作,加快两条沿边高速、景谷至宁洱、振太至景谷等高速公路建设,抓好思茅机场迁建和景东机场新建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黄草坝大型水库前期工作,争取景镇、墨江大型灌区通过中期调整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景东三合、江城热水河等工程建设。加快推动宁洱铁路货运物流枢纽和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推进景东、镇沅、澜沧等冷链物流园建设。三是强化项目入库。继续抓好项目业务日常指导和培训,提高项目入库数量、项目谋划质量和管理质量。四是抓实要素保障。继续发挥重点项目要素保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用地、林业、环保、资金等要素保障力度,努力争取专项债等项目资金,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信贷支持,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四是加强民生事业发展。做好“米袋子”、“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监测,加快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扎实做好粮油储备和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粮食安全。高度关注CPI运行态势,加大市场监管,畅通流通渠道,继续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持续改善公共服务,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着力推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补短板项目。持续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继续做好挂包帮扶工作。加快推进边境小康村、特色小镇建设。
五是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深化简政放权“含金量”,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打通企业建设投资“堵点”,力争在行政审批制度、投资审批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以更大力度把简政放权向纵深推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一流营商环境。强化多渠道政企对接机制,深化信用普洱建设。持续推进价格领域改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9人,其中: 离休2人,退休8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624682.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624682.3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998150.23元,下降21.71%,主要原因是:根据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导致财务总收入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624682.32元,其中:本年收入21624682.3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624682.3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减少5998150.23元,下降21.71%,主要原因是:根据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导致财政拨款收入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624682.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624682.32元,其中:基本支出18814682.3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4672.68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对应工资和公用经费下降,导致基本支出预算下降;项目支出281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43477.55元,下降67.53%,主要原因是根据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预算项目数量和金额均大幅下降。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1401599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09485元,下降2.6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机构运行日常费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 266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660365.55元,下降68.03%。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发展改革业务工作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350434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3701元,增长1.26%。主要用于:发放离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40843.7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0698.78元,增长4.7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4342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3428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366.67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366.67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失业保险;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23144.05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76848.95元,下降27.68%。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3023.85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3023.85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87773.51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72026.49元,下降12.87%。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8652.0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818.02元,增长11.06%。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保险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137505.4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0119.44元,增长4.6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1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000元,比2022年增加57858元,增长62.79%。主要用于:保障粮食安全方面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五挂钩奖补(县区)经费34000000元,主要向《普洱市经济工作“五挂钩、一报告、一通报”考核办法(试行)》考核获得“骏马奖”的县(区)、部门(单位)给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各县(区)培植财源、项目前期工作、收入征管、提高收入质量、保障基层“三保”过程中的合理开支。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6381元,较上年减少9851元,下降5.5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2181元,较上年减少9851元,下降18.9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8次,共计接待447人次。
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大力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42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2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10000元。
1.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经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项目经费150000元 ,绩效目标是:积极协调成员单位抓好粮食安全工作,确保全市粮食安全稳定,积极抓好对县区的粮食安全考核工作,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在做好政策性粮食质量检测的同时,加大对社会粮油质量的监督检查,杜绝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流入市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爱粮节粮的良好风尚。
2.发改业务工作项目经费2660000元,绩效目标是:充分保障人员办公经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转工作经费,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职能职责做好各项重点工作,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保持经济稳中有进,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4599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512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机关运行经费小幅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总额1412004.4元,其中,流动资产295762.26元,固定资产1116242.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457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5414.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107823.78元,其中出租资产245.9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07823.78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30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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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09040940155.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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