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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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发改委承担着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推进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推动普洱市经济社会率先跨越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及产业发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态势分析监测,及时协调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洱市机场建设协调领导办公室、普洱市绿色经济实验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思想观念和发展理念,把握发展规律,未雨绸缪、超前谋划,立足全局、系统谋划,立意高远、高位谋划,推动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植发展、体制改革创新、民生事业改善、和谐社会构建,加快建设“绿色普洱、生态普洱、文化普洱”,加快推进“信用普洱”体系建设,继续开展特色小镇建设,全方位推动机场、铁路、高速交通网络布局,全市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稳中有进。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统筹兼顾的指导思想,坚持勤俭节约,发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洱市机场建设协调领导办公室、普洱市绿色经济实验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8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9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93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248580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770575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元,上年结转收入875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4858075元,其中:本年收入24770575元,上年结转收入875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770575元(其中本级财力24770575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总支出24858075元,其中:基本支出21300575元,占总支出的85.69%,项目支出3557500元,占总支出的14.31%。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770575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516880元,增长22.3%。
1.201(类)04(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292512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650710元,增长5.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机构运行费用。
2. 201(类)04(款)99(项)2019年预算数为302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70000元,增长13.96%。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发改业务工作。
3.208(类)05(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360021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842134元,增长374.9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从2019年开始离退休人员部分工资从我单位发放)。
4.208(类)05(款)05(项)2019年预算数为1746278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25015元,增长7.71%。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10(类)11(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053139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507元,增长0.24%。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类)11(款)03(项)2019年预算数为349256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23635元,下降6.34%。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210(类)11(款)99(项)2019年预算数为132641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48032元,增长56.77%。主要用于:其他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1(类)99(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节能减排低碳宣传项目工作经费。
9.221(类)02(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493931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552117元,增长58.6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10.222(类)01(款)02(项)2019年预算数为250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50000元,下降37.5%。主要用于: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储备粮油管理工作、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301(类)01(款)2019年预算数为358730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587304元,项目支出0元)。
2. 301(类)02(款)2019年预算数为568832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688324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2019年预算数为260262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60262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8(款)2019年预算数为1746278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746278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10(款)2019年预算数为873139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73139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11(款)2019年预算数为34925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49256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2(款)2019年预算数为132641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32641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3(款)2019年预算数为1493931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493931元,项目支出0元)。
9.302(类)01(款)2019年预算数为39469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4696元,项目支出340000元)。
10.302(类)02(款)2019年预算数为12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20000元)。
11.302(类)05(款)2019年预算数为3083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836元,项目支出20000元)。
12.302(类)06(款)2019年预算数为36836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836元,项目支出26000元)。
13.302(类)07(款)2019年预算数为11784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7840元,项目支出80000元)。
14.302(类)09(款)2019年预算数为6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0000元)。
15.302(类)11(款)2019年预算数为199216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92160元,项目支出1600000元)。
16.302(类)15(款)2019年预算数为141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41000元)。
17.302(类)16(款)2019年预算数为16381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3810元,项目支出110000元)。
18.302(类)17(款)2019年预算数为221161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4161元,项目支出207000元)。
19.302(类)26(款)2019年预算数为14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40000元)。
20.302(类)27(款)2019年预算数为4875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87500元)。
21.302(类)28(款)2019年预算数为168665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68665元,项目支出0元)。
22.302(类)29(款)2019年预算数为168665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68665元,项目支出0元)。
23.302(类)31(款)2019年预算数为136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36000元)。
24.302(类)39(款)2019年预算数为8424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4240元,项目支出0元)。
25.302(类)99(款)2019年预算数为296065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06065元,项目支出90000元)。
26.303(类)01(款)2019年预算数为361792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61792元,项目支出0元)。
27.303(类)02(款)2019年预算数为3051084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051084元,项目支出0元)。
26.303(类)05(款)2019年预算数为32232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2232元,项目支出0元)。
26.303(类)07(款)2019年预算数为18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单位)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0057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3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4%。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17103695元对比增加419688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增资,二是退休人员工资中一部分原由社保发放,今年改由我委发放。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57500元,如发改业务工作、节能减排低碳宣传工作、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储备粮油管理工作、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等开支。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9553000元对比减少59955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01974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27201元,增长2.32%。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2019年部门(单位)政府釆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0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釆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釆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57500元。主要用于:发改业务工作经费,GEP核算经费尾款,节能减排低碳宣传项目工作经费, 储备粮油管理工作、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经费,第五届绿色发展峰会暨2018绿色发展成果与影响力品牌发布经费,国有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市级配套资金,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经费,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工作经费。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57161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6000元,公务接待费221161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22476元,同比下降38.38%。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部门(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较2018年的0元增加(减少)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21161元,较2018年的423637元减少202476元,主要是由于厉行节约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督导检查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6000元,较2018年的156000元减少20000元,主要是由于厉行节约导致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元、运行维护费13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上级领导督导检查、委内出差和下乡检查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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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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