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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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9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云南省普洱粮油质检站承担着普洱市全市范围内的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多年来为确保政策性粮油、商品粮油产品的质量安全,积极服务社会,主动作为,在粮食监测、监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保护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履行粮食质量监测、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保证各级政策性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3.积极开展社会粮食质量监测监督。积极配合粮食、工商、质检食品卫生等部门做好粮油食品的宣传和抽检,开展粮油食品测报,定期和不定期对粮食加工企业、粮油经销商,粮食进行抽检,并向政府和主管局及时报告检测结果;同时认真做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排的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度普洱粮油质检站,市编办下达独立编制事业机构1个,独立核算事业机构1个。人员编制数5个,在职人员4人,退休3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承担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库存检查、储备粮抽检及其他政策性粮食的例行监测、质量监督抽查与普查工作,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以及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承担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和出入库检验工作。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粮油质检站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原则,细化预算编制,努力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坚持科学管理,加强预算监督,努力提高预算透明度。本着量入为出、公开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筛选、合理确定、详细测算、精心编制,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资金组合杜绝各种不合理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做好人员、车辆编制、人员工资和车辆基础信息的核实、填报工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云南省普洱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单位财务总收入836,08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6,088.0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836,088.00元,其中:本年收入836,088.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6,088.00元(其中本级财力836,088.0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单位预算总支出836,0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6,088.00元,占总支出的90.43%,项目支出80,000.00元,占总支出的9.57%。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836,088.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89,260.00元,增长29.26%。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407.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97,824.00元,增长3787.2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2,068.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2,628.00元,下降3.5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350.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00元,增长0.06%。主要用于:失业保险费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6,034.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314.00元,下降3.5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4,414.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减少2,766.00元,下降16.10%。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342.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684.00元,增长36.15%。主要用于:工伤、生育保险费的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8,324.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4,072.00元,增长31.80%。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45,149.00元,比2018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386.00元,增长0.52%。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粮油事物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19年预算数为128,88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28,88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19年预算数为231,737.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31,737.00元,项目支出0.00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19年预算数为87,98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87,984.00元,项目支出0.00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72,06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72,068.00元,项目支出0.00元)。
5. 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6,03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6,034.00元,项目支出0.00元)。
6. 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4,41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4,414.00元,项目支出0.00元)。
7. 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9,69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692.00元,项目支出0.00元)。
8. 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19年预算数为58,32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8,324.00元,项目支出0.00元)。
9.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0.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2,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11.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2.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93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934.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3.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2,14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46.00元,项目支出12,000.00元)。
14.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15.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7,18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7,182.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6.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7,182.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7,182.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7.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16,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6,000.00元)。
18.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19年预算数为2,687.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687.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19年预算数为97,824.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7,824.00元,项目支出0.0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单位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金额0.00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云南省普洱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31.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16,586.00元对比增加2,545.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粮油事物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云南省普洱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000.00元,如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开支。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8年80,000.00元对比增加0.00元,无变动。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2019年单位政府釆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0.00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00元、政府釆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00元、政府釆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元。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8,146.00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000.00元,公务接待费12,146.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6,954.00元,同比下降20.00%。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00元,较2018年的0.00元增加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146.00元,较2018年的15,100.00元减少2,954.00元,主要是由于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公务接待从简导致减少。主要用于各县粮食送检人员及粮食普查检查等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000.00元,较2018年的20,000.00元减少4,000.00元,主要是由于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导致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00元、运行维护费16,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完成对普洱市各县区和版纳州的粮食质量监督检测、粮食抽样检查及仪器设备的送检测试等工作任务,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云南省普洱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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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粮油质检站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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