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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04-28   作者:市发改委 点击数:  
 索引号:  1002-04_A/2017-0718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4-28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文  号: 
附件11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4.7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6万元,公务接待费41.1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08.72万元,同比下降85%。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减少出国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议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1.15万元,较2016年的286.71万元减少245.46万元,主要是由于规范接待管理,减少接待工作导致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专家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6万元,较2016年的76.76万元。减少63.16万元,主要是由于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3.6万元,车辆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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