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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17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02/20250117-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7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推手,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依法行政各环节,扎实有力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突出重点、服务决策,及时反映我委工作开展情况,持续公开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改革等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2024年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07条。其中:价格和收费6条,财政信息6条,重大建设项目70条,通知公告37条,经济运行3条,规划计划类4条,政策解读7条,绿色经济8条,提案议案办理结果16条,部门文件46条,工作动态85条,党风廉政15条,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年报各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国家、省、市政策及解读信息、委工作动态等信息774条。

(二)依申请公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着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效。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0件,办结10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着力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带头抓、全体干部参与的信息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及时修订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不予公开清单、信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预案,保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新媒体为辅,主动公开我委中心工作成效、部门政策文件等信息。我委微信公众号1个,全年正常运营,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1944个。管理“信用中国(云南普洱)”网站,及时更新网站栏目信息,2024年用户量337个,网站总访问量236964次,开展网站安全攻防演练1次。

(五)监督保障。组织学习《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安全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不定期“回头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检自查,并逐步优化调整完善,筑牢政府信息公开阵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果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果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果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图表图片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部分项目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如经济运行、价格信息。

改进措施:是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加强政策公开和政策解读,提高政策文件的图表图片解读质量,以公开促落实。二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公开发布决策结果等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准确把握不同类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科学确定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机关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24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绿色人文宣教科联系(地址:普洱市行政中心八号楼;邮编:665000;电话:0879-2189675;电子邮箱:pelsjjx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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