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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5/20260116-00001  公开目录:  其他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1-16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普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2026-01-16   作者: 点击数: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相关规定,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就《普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普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6年2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市住建局四楼418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主持单位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听证代表享有参会权、当席发言权、书面意见陈述权;旁听代表只享有参会权、书面意见陈述权,没有当席发言权。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听证代表共21名。其中:

1.直接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5名;

2.普通公众代表3名;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

4.法律工作者代表1名;

5.相关责任部门代表10名

(二)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第1项、第2项听证代表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申请人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由申请人自行推荐产生或者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产生。第3项、第4项、第5项听证代表由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接邀请产生。

(三)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5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信函报名请函寄至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寄地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锋,邮政编码:66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网上报名请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pes.gov.cn/)通知公告一栏,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745273506@qq.com。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26年2月2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附件1:《普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附件2: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特此公告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6日

  
附件【附件1:普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附件2: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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